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真正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用一个词形容就是“路不拾遗”,大家都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过会出现贫穷饥饿和偷盗。
       不过,这样的生活恐怕只能存在于乌托邦里,现实社会当中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很多人即便丰衣足食,也抵挡不住贪便宜的心理,小偷小摸实施盗窃。
       6月27日,在广东惠州就有一位市民丘先生,由于自己的手欠遭到了现世报,把人家路边荔枝树的果子偷摘了三颗,直接被果农以500元的价格索赔,否则就把荔枝树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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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先生找到记者非常委屈地讲述说:“他说让我5000块钱,把荔枝树(的荔枝)全部买下来,后面又说拿500块钱。我说我一共就摘了三颗荔枝,我说要么我就给你10块钱,我说我也是做错了,这点我肯定是承认的。”
       接下来,丘先生还把记者引到了现场,指着路边的一
       棵
       荔枝树做解释:“我们看荔枝是在路边上,可能也是我小时候比较顽皮有一定关系吧,上面也没写着什么禁止采摘。
       我们就觉得这个果农也是一个大方的人,并没有说马上阻止我,而是要回来的时候,她就说,哎你摘我的荔枝干什么,有点像是钓鱼的嫌疑。”


       听到这里虽然大家对果农三颗荔枝要500觉得有点贵了,但是这丘先生的说法也有点自欺欺人,你明明知道荔枝不是你的,为什么要偷摘人家的荔枝呢?即便没有写着禁止采摘的牌子,但是瓜田李下的道理也应该懂吧?
       更何况自己觉得人家没有写警示牌子是大方,但是在人家索赔之后你摘了三颗荔枝赔10块钱,难道不觉得有点太少了吗?所谓的果农有“钓鱼嫌疑”更是无稽之谈,难道路边丢个钱包里面装100万元,也可以捡回去当成自己的钱吗?
       果农于先生也说话了:“我们这里如果是摘人家荔枝,摘了一个最少要500块钱,500到3000,摘一个也是偷!”


       而对于丘先生所说的“有点像是钓鱼的嫌疑”,于先生回应说:“我有一个牌的,那个(警示)牌不见了,我就看到这几个人会摘人家荔枝,我就跟着他去!”
       看来,如果不是于先生跟着丘先生,那么丘先生估计就不是只摘三颗荔枝这么简单了,指不定一棵树上的荔枝,都要被丘先生跟他的同伴都摘光了,被人家抓个现行也算是自讨苦吃吧。
       所以,在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之后,才会引来记者进行曝光,不过却暴露出了丘先生自己的行为不检点,为了赔偿的事情才叫苦喊冤觉得赔偿500元太多了。


       按照于先生的说法,当地农户抓到偷荔枝的,往往是按照一个500到3000元索赔的,之所以这么贵自然是为了震慑偷盗者,但是人家的目的并非罚款,而是禁止偷盗。所以,于先生说,摘一个也是偷的说法是成立的。
       记者向惠阳警方进一步了解到,丘先生的行为严格来说属于偷盗行为,但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丘先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最终赔偿农户于先生80元。
       当然,很多网友对于这种路边的果树被人采摘,到底要不要赔偿还是有争议的,每个地方的风俗和民风不同,所造成的认识和差异也是明显的。其中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一个两个不叫偷,也有人认为偷东西本来就没有理。


       贵州一位网友跟帖留言说:“广东人一点都不和谐,在我们贵州那边路边随便你摘,只要不带走,不打包,可以随便吃的!”
       山东菏泽一网友跟帖留言称:“他家的荔枝是金子做的吗,三颗荔枝要500到300元就是敲诈。果农格局小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吃几个荔枝也不会把人吃穷!”
       广东东莞一网友跟帖留言称:“你偷你有理,我笑了。现在敢偷,以后就敢抢,错了就是错了,别狡辩。银行大门开着你也去拿钱吗,如果不是被人家抓住,就不是只摘三颗这么简单了!”
       不管怎么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是肯定的,如果一个人没有贪欲也就不会上当受骗了。一个敢偷,一个敢讹,这一次纠纷的双方也算半斤八两吧。大家对于这种随意采摘路边果树的行为有什么想说的,认为应该进行重罚吗?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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