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对乌蒙山区A县进行了采访,发表了署名文章,并提出了“穷财政富养人”的概念,非常切合我们的实际。

A县是一个贫困县,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22年该县财政收入只有7.02亿元,预计2023年基本持平。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县今年保工资预算总支出为26.3亿元,其中在职人员20亿元,离退休人员1.7亿元,临聘人员4.6亿元。

该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80人,人均年收入12.83万元,平均月工资近10700元,发达地区也不过如此,典型的“穷财政富养人”吧!

该县还聘用编外人员约28806人,年收入只有1.61万元,平均月工资只有1340多元,还有人愿意干,就说明了这个县的贫困程度。

这种现象表明了一种什么逻辑思维?反映了什么问题呢?

1、该县总人口大约15万人,供养着1558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到10个人养着1个;如果再算上编外人员,3个多老百姓就要供养着1个。可见我们的基层政府机构人员多么的臃肿!

2、该县有40%的贫困人口,也就是有6万多人还没有脱贫,这些人也就是勉勉强强能填饱肚子,可人民的公仆,一个县的体制内人员一年就能收入十二三万,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来比喻不为过吧,人为造成的贫富差距太大了!

3、该县2022年获得上级补助收入,也就是转移支付42.3亿元,被全部用于工资和公务费用支出,一分钱都没有用于扶贫或发展当地经济,令人深思吧!上级的转移支付有必要吗?转移支付是为了发展经济的,还是为了养闲人的?

4、无论是家庭、企业和政府部门,过日子的首要标准就是“以收定支”,负债只能用于投资和发展。A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经济规律,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为什么却能大行其道呢?全国有多少这样的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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