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背靠背调解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干警驱车来到青山乡寨坪村,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原告郭某与四被告均系青山乡寨坪村牛形组组民。原告2008年流转经营了牛形组的五块公山,2021年因公路扩宽,原告经营的部分林地被征收得到了征收款,四被告认为该林地征收补偿款应归村小组集体所有,双方遂起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充分征求双方调解意愿,组织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图为法官认真听取被告方意见。

李 果 贺良红 摄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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