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5月10日,潜阳科技(873931)近日发布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1号)

收到日期:2024年5月9日

生效日期:2024年5月6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控股股东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9年至2023年,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第一大股东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投资”)通过大自然投资理财及参与贸易业务的方式占用挂牌公司资金,历年日最高占用余额分别为5,800万元、11,145.36万元、11,998.92万元、13,510.31万元、7,501.94万元。大自然未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自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9年10月18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9年))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第三条的规定。上述情形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大自然的第一大股东苏州投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第七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30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第七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大自然董事长王渝涵知悉上述资金占用违规情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第五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19年)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第三条、《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第三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大自然董事兼总经理施衍、财务负责人陆俊参与资金占用所涉及资金的划拨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第五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大自然、苏州投资、王渝涵、施衍、陆俊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潜阳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酯类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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