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6月28日,汉中市的帅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的父母于6月5日下午遭遇了一场车祸,父亲身亡、母亲受伤。肇事司机谷某林是汉中市南郑区民政系统的公职人员,经交警查证,事发时属酒后驾车。

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为下午3时44分,谷某林报警并拨打120后,随救护车前往汉中3201医院。安排妻子协助抢救伤者后离开,次日上午8时30分许到案。

帅先生质疑,谷某林在肇事后失联近16小时,是不是有过逃逸企图?他次日投案后,体内的酒精也已经代谢,无法检测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对量刑有何影响?

6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两位律师那里了解到,酒驾与醉驾均属于酒后驾车,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构成重大事故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本案中,逃逸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若认定为肇事后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谷某林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6月29日,当地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表示,谷某林已被免职。

事故现场俯瞰图 绿色系行车轨迹 红色撞车点 黄色离斑马线较近的系女性强者 较远位置系男性死者 红圈处系肇事车辆 图源受访者

酒后驾车肇事致一死一伤

车祸发生在6月5日下午3时44分许,帅先生的父母骑着电动车出门,通过恒大城小区门口的斑马线。封面新闻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斑马线所在的城区主干道南郑大道是一条双向八车道的大路,斑马线处不是路口,没有信号灯。

帅先生告诉记者,从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可以看出,事发时车辆行驶在靠右的第二车道,事故发生前没有减速刹车迹象。事发后路人拍摄的视频中,帅先生的父母被车辆撞飞,摔倒在斑马线外数十米远的地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后,谷某林报警,并同救护车将伤者送医院,安排其妻子协助医院抢救伤者后离开。当日20时许,帅某某经汉中市3201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上午8时30分,谷某林到案,经查证谷某林事发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帅先生母亲诊断记录 图源受访者

家属质疑事后逃逸躲避酒精检测

6月5日下午5时许,帅先生接到父母遭遇车祸正在医院抢救的电话。家属赶到医院时,肇事司机谷某林已经离开。“我父母还在抢救,他妻子是3201医院其他科室的医生,在医院等着抢救。我去问他妻子、问交警,肇事司机在哪,他们都说不知道,联系不到,找不到人。”帅先生说。

6月6日早上,帅先生从当地交警处了解到,事故次日8时30分许,谷某林前往南郑区公安局投案自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经查证谷某林事发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责任认定书 图源受访者

帅先生称,谷某林投案时距离案发超过16个小时,酒精已经代谢挥发。他从警方处了解到,认定其酒后驾车主要通过同饮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我怀疑他失踪了一晚上,就是为了逃避酒精检测出醉驾。”

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案中,谷某林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一)项,谷某林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此外,帅先生提供的相关鉴定书显示,陕西西安金华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事发当日15时44分50秒时,甲车左前部与乙车右侧发生碰撞。鉴定意见显示,视频画面显示时间“15:44:49”的甲车行驶速度约为81km/h。甲车是肇事司机谷某林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

根据交通规则,城区主干道限速60km/h,肇事司机谷某林存在超速行驶行为。

肇事司机曾任敬老院院长

公开信息显示,谷某林生于1989年,是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参与招考被分配到区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工作后,谷某林先后任中心敬老院青树区域敬老院院长助理、中心敬老院膳食部科长等职,2015年3月经主管部门考核,任南郑区黎坪区域敬老院院长。

当地报道称,谷某林曾先后被授予“陕西省白明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被汉中市老龄服务业协会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南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南郑县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月29日,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6月21日,民政局已经依照相应规定,对谷某林作出了免职决定。

据上游新闻报道,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曾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不得迟到早退。事发当日是周一下午3时-4时,谷某林属于擅自离岗,并非因公外出,“事情发生后,我曾专门问过他,当天究竟去干什么了。他给我说的是,他去接孩子放学。但真实情况是什么,我们现在也不清楚。”

目前,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已经依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此事展开调查。

司法鉴定意见书 图源受访者

受害人生前照料残障女儿

6月28日,帅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的父亲今年75岁,是国有企业的退休干部。事发前一直身体状况良好。受伤的母亲平时会做一些会计兼职工作。帅先生的妹妹今年四十多岁,因从小智力障碍,直到事发前仍依赖父母照料。“车祸发生后,我父亲去世,母亲受伤住院,妹妹也没人照顾了,对家庭的打击非常大。”

让帅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并未主动看望住院的母亲,也没有诚恳表达歉意。“我和他们家里人见了两次,一次是岳父,一次是三爸、干爹,他们表示除强制赔偿外,愿意再赔偿10万元。但我父亲的生命不是这样衡量的,我只能感受到他们一家人对生命的漠视。”

律师:存在肇事逃逸嫌疑

6月29日,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刘云芳律师表示,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未能保护现场,报警要求处理,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承担而逃逸。本案中,肇事司机次日投案,不影响肇事逃逸的认定,逃逸的原因在于逃避法律追究,针对的是当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及时处理,而不是次日再处理。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肇事者把人送到医院后离开,是否属于逃逸,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之所以将逃逸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加重情节,是因为在这种场合下有需要被救助的被害人,这样规定能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人,逃逸就是指逃避救助被害人的义务。造成交通事故后,行为人让家属或朋友去救助伤者,而自己离开现场的,不应该认定为逃逸。另一种观点认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又偷偷离开的,有报案条件和可能而不予报案事后被抓获的,就应当认定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属于逃逸。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本案中谷某林逃避酒精检测的问题,刘云芳认为,司机逃逸后,通过一晚上的酒精挥发,确实很难在第二天再查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对于涉嫌酒驾的当事人逃逸,可以根据间接证据来证明酒精含量,例如,通过如饭店提供的饮酒数量、发生事故的过程、一同喝酒的其他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等来证明。

法律规定,酒驾和醉驾的标准不一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驾”;小于80mg/100ml的,但大于、等于20mg/100ml的为“酒驾”。酒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驾驶员会被罚款,也可能被行政拘留。而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构成重大事故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

蓝天彬律师补充,酒驾和醉驾都是酒后驾车,本案中,司机导致一死一伤,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认定为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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