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与聋哑女友领证被拒,民政局:必须能自主表达自愿结婚意愿

9月6日,巩义,王大妈求助@小莉帮忙 称,儿子和一个聋哑女孩想要结婚,双方父母都同意,两个人还拍了结婚照,但是想领证却被拒绝。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巩义民政局工作人员解释,结婚登记规范中明确说明:需要自主表达出自愿结婚的意愿。但女孩没上过聋哑学校,不会手语和表达,建议学习后再来办理,也会酌情尽量简化程序。

延伸阅读

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男子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嫖娼,其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李某,女,1991年出生,汉族,农民;刘某1,男,1996年出生,汉族,农民。

李某与刘某1于2018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刘某2。

李某称,刘某1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有出轨迹象、存在嫖娼等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其所作所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李某表示,从2021年到2023年,双方已两年未见面,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

李某请求,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刘某2由自己抚养,刘某1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刘某2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时止;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1辩称,不同意离婚,李某请求离婚系受其家人影响。如离婚,自己要求抚养刘某2,抚养费自行承担;双方无共同财产,但要共同偿还自己婚后为共同生活所借债务8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李某、刘某1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和帮助,双方离婚不势必对其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

李某如能念及与刘某1多年的夫妻情分,念及对子女成长及生活的影响,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困难,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最终,法院判决:不准李某与刘某1离婚。

在相关报道下大批网友点赞了这条评论,“好奇怪,为什么还离不了?”

网友评论

也有人觉得:

管的真多,结婚离婚属于个人自愿;

还有人表示:

强扭的瓜不甜。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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