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治安环境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我国政府历来不惜一切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只为让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心舒适。

在解放初期,国家刚刚从战争中走出来,百业待兴,要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但同时一些旧社会遗留的问题也亟待解决,社会上一些土匪强盗还在继续为非作歹,残害百姓,新生的国家政府对他们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事情往往窥一斑而见全貌,今天,我们可以从一位公安老侦察员讲诉的:山东惯匪“燕子李三”侦查全过程中,可以体会到国家想要给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心和力度。

公安细说 作恶根源

这位老公安侦察员同志是徐志刚先生,他在1948年济南解放入城接管时是当时的军管会公安部督查室的侦察员,后来在公安战线上工作了近10年,曾参与过对燕子李三的侦审工作的。

因为社会上后来对燕子李三这个案子反向很大,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把事情传得大大偏离真相,所以他根据亲身经历写了回忆文章,最大程度的还原了抓捕惯匪“燕子李三”的事实真相。

这个燕子李三是山东禹城县(今禹城市)七区离火车站不远的李家庄人,原名李圣武,因他排行老三,俗称“李三”,早年间李三投奔东北的土匪匪帮,三四十年代时在哈尔滨等地闯荡、以盗匪为业,一贯杀人抢劫,作案累累。

而且这个李圣武诡计多端,知道河北省在清末民初至军阀统治时期是个有名的义盗叫李鸿,人称“燕子李三”,武功高强,一贯劫富济贫,惩治贪官,为老百姓所爱戴。

所以他假冒义盗“老燕子李三”之名、也自称“燕子李三”,吹嘘自己也能“飞檐走壁” ,号称“飞贼”,以扩大影响,混迹江湖,为非作歹。

1943年时李三回到山东后,在日伪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曾抢劫过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华成绸缎庄等的巨额财产,虽然也被捕过,但由于当时国民党警察局作风腐败收受贿赂,几抓几放,致使李三更加横行无忌。

1948年初,国民党“山东省会警察总局”刑警队,为掩饰其受贿丑行,逮捕了李圣武后把他推给法院,授意李三花钱雇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

而法院与警局一样受贿,就把本应该处死的李三改判为有期徒刑,关押期间还任其在监狱里吃酒席、玩妓女胡作非为,简直不堪入目。

后来留用的国民党旧刑警人员透露,国民党“第二绥靖区司令部”二处(军统特务)当时放出风来说:“此人有武艺,日后对党国有用”,企图留下这个祸害,在城市解放之后,利用李三,破坏捣乱、危害社会。

1948年9月16日,济南战役炮声一响,监狱看守人员自顾不暇,都忙于逃命,战火纷乱之中,李三便和其他人犯一起混逃出了监狱。

果然,济南解放后,李三变本加厉、继续为非作恶。

1948年12月16日夜,抢劫了经二路纬四路庆丰金店,开枪杀死了经理吴江源之父吴本一;抢劫了估衣市街64号老凤祥金店的金元宝24个,现金1500万元(旧币);而后又杀害了芙蓉街芙蓉巷5号商人纪波亭;还在院东大街开枪袭击我公安干部楚殿国。

此时,李圣武早已列为我公安机关重点搜捕的对象。

一次两次,侥幸逃脱

那时,由于刑警队员中留用的国民党旧警察比较多,侦察力量却很薄弱,而惯匪李三案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及分局派出所都积极配合此案的侦破工作。

1948年冬,徐志刚在隐蔽战线上的对敌斗争部门督察室工作,当时的任务是配合对反动党团军警宪特人员的登记工作,深挖潜藏的敌特分子,1949年1月6日上午,有群众反映:看见惯匪李三正在舜井街一家木匠铺时,便身穿便衣,试探性地前去查看。

工作组所在的宽厚所街离舜井街距离很近,那家木匠铺在路东,铺面是两间门脸儿,徐志刚到那时,板门半开、门头上有个徒工正在吊墨画线锯木料,进门搭话一问,徒工说掌柜的在后院正陪客人,于是他直奔后院去了。

在后院正房徐志刚只见方桌旁坐着两个人,正在喝酒谈心,胖胖的满脸的红斑木匠铺掌柜坐在下首,上首坐的人正是惯匪李三,三十上下的年纪,秃头顶,扁方脸、黄面皮、高鼻梁大嘴巴,横坚两条扫帚眉、凶虎虎的瞪着圆鼓鼓的眼睛。

见陌生人进去掌柜习惯地站起身来,随口含糊地打着招呼,李三愣怔了一下,却稳坐未动,

徐志刚立即开门见山地直冲李三道:“我是区政府工作组的,有事要找你谈谈!”

同时他右手一直抄在裤兜里,牢牢地抓紧手枪,食指搭扣在板机上并已斜挑枪口,对准李三的腹部,李三若动武,他就马上开枪,

谁知李三陡地站起,不顾被手臂猛一抽碰倒的桌上的酒杯,咧了咧嘴,似笑非笑地说:“请里边坐,我就是个买卖人,有什么事就在这儿谈吧。”

徐志刚严肃地说:“李圣武,你干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我们也知道,这儿谈不方便,还是跟我到工作组去一趟。”

被直呼其名的李三惊愕地眨了眨眼,连忙摆出一副乞求的姿态说:“我也没干什么坏事呀,就请你高抬贵手行个方便吧,你也不过是为公家的办差事,何必太认真呢?咱们交个朋友,一回生,二回熟,给我留条路走呗,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钞票,死皮赖脸往徐志刚手里塞,说:“先拿着用,回头我再奉送。”

徐志刚左手一扬,厌恶地把钞票甩在桌上,不容置疑地说:“跟我走!少锣唆!”

李三此刻估不透在外边还有多少人在等着他,他怕一动武,没了命,便无可奈何地翻了翻眼珠,问道:“既然非去不可,那咱就走吧。”

徐志刚命令李三走在前,自己在后面跟着押送,想着只要顺利把他弄进工作组的大门,就好办了。

但事与愿违,刚走到木匠铺前柜大门口,忽见李三的身子骤然一蹲一缩,一个骨碌便从石头台阶上往街面滚去。

徐志刚以为这家伙不小心从台阶上滑倒了,刚想弯腰伸左手去拉他一把,却见李三紧贴地面打着旋儿往南滚动,他连忙跳下石头台阶,抽出手枪冲李三勾动板机。

但李三趁着就地打滚的时机,拔出了棉袄腋窝下暗藏的手枪,“啪!”的一声,对方的枪弹尖啸着擦着徐志刚的头顶飞过。

舜井街路西里有一口大水井,正是早上挑水人多的时候,双方枪响后,沿街群众纷纷乱跑,挑水的人,奔跑中互相碰撞,水洒了一地,在混乱中,匪徒李三钻入人群从徐志刚的眼皮底下逃掉了。

虽然李三侥幸逃脱,但公安局对他的抓捕工作一刻都没有停息,在庆丰金店老经理吴本一被杀害的现场,柜台玻璃板上留有匪徒歪七扭八的笔迹:“正大光明,刘吉 作”,公安人员分析下来,很可能匪徒是认识这个叫“刘吉”的人。

经过盘查,公安六分局正好扣押着一个因敲诈及使用假钞的人,叫刘吉,分局长陈昌奉、侦保股长谢盛华立即对刘吉进行突击审讯,查清刘吉曾是蒋军军官,过去与李三因为女人有仇隙,到现在还有钱财纠纷,而且国民党时俩人一起坐过牢,刘吉还认识一些与李三有关的人。

公安部门经过研究,考虑到刘吉罪恶不大,又与李三有矛盾,便对刘吉进行教育,让他戴罪立功,广泛联络旧交、协助公安机关,查访李三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便了解到李三曾在东关、南关、经七路纬九路等多处露面,于是,公安刑侦干警针对以上地区,划分3个小组,化装成各种各样的人物,由“关系人”引导在各街道梭巡、守候。

1949年1月15日,南关组发现李三进人南门里元顺油粮店,经“关系人”人店确认后,刑警陈凯、高剑秋等将李三一举擒获。

但在押往市公安局的途中,李三利用迎面遇上的欢庆春节的锣鼓秧歌队,人群拥挤混乱之际,跳上了一坍塌房屋前的土堆,当时,刑警准备向匪徒举枪射击时,手枪恰有故障,未能及时打响,李三却抽出藏在内衣的手枪开枪,街上顿时人群大乱,李三再次趁乱逃脱。

事不过三,终被擒获

此后,李三更加小心,神出鬼没,和公安干警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为了把这个祸害彻底消灭,干警们密布点线关系,深入侦察,抓到一个与惯匪李三有交往的正联系卖枪的顾盛三,经审讯得知:因济南追捕很紧,李三已逃往徐州。

顾盛三知道自己卖枪犯法有罪,所以态度较老实,经公安干警说服教育,再加上害怕凶狠毒辣的李三对还不上钱的自己“不客气”,表示愿意打入内线“卧底”,协助破案。

1949年5月19日,刑侦人员做好周密安排,偕顾盛三到达徐州,顾盛三还是住粮食中街存放黑枣的信康货栈,对经理冯四臣讲明:“货要出手还李先生的借款。”

6月14日,顾盛三报告,李三已经回来,在柜上留下信,说是去了泰安,19日再回徐州,但他没见到李三本人。

等到19日,李三还是没来,因担心情况生变,刑侦人员火速返回济南,对顾盛三家进行监视,第三天,顾盛三的妻子收到了李三从徐州写来的信,信中抱怨顾盛三不守信用不等他,原来李三仍在徐州,刑侦人员立刻再次赶往徐州。

6月23日,顾盛三和内线人员在河边见到李三乘船经过,两人约定第二天让顾盛三到李三的相好张红兰家(徐州铁管巷78号)。

公安人员知道李三异常狡猾,他的行动与住址轻易不肯暴露,但他早上会睡懒觉到日上三竿,所以为了证实他说的住址的真假,就让顾盛三早晨七八点钟就前去,看见李三真的就住在那里,为了防止李三起疑心,顾盛三将一部分钱款留下,说好其余的款项明天再送来。

顾盛三如约前往,在屋里面与李三应酬周旋,稳住他,在外面徐州市公安局也大力密切配合,布置大量的便衣封锁,民警再以公开查户口的方式进入院内。

为了使其不易警觉,故意按户依次普遍查问,当查到李三住房时,内外一齐动手,由桂树槐、曹金法等同志奋勇上前将惯匪李三一举擒获,并且当场搜出美造加拿大手枪1枝,子弹24发。

1949年6月27日,由刑侦干警桂树槐、曹金法等成功将逮捕归案的惯匪李圣武押解回济南关押起来。

徐玉刚当时是军事法庭宣传组组长,为了收集整理材料,参与了陪审,结案时,执笔写了详细的案件总结,他说自己亲笔写的原件,现仍存于济南市公安局档案科。

审讯中,惯匪李圣武面对纪律严明、不同流合污的公安干警说:“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我杀的人太多了,就是有十条命也偿不过来,之前国民党时候,花点钱还能买命,如今,这一套对你们共产党也不管用,我知道,这回我是栽了,逃不了。”

所以李三对他在济南抢劫杀人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伏法认罪。

对这种多年来一贯残害人民的匪徒,人民政府是坚决予以镇压的,毫不手软。

1949年9月4日,济南市公安局凌云局长亲笔写出处决意见,呈请山东省人民政府签批:“同意判处惯匪李圣武极刑”后,1949年10月27日晨6时半,将惯匪李圣武绑赴刑场执行枪决,作恶十二年罪行累累的惯匪李圣武终于被除去,人民群众无不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不用抱有幻想,你们最终是逃不开法律的制裁的。

参考文献:

济南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济南文史集萃》2000年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