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消费者报道 作者:杨庄蓉

根据星图数据,2023年双十一期间全网成交额为11,386亿元,其中,个护美妆类产品销售额为786亿元,占比8%,排名第四。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购买力不可小觑,而在过去的一年里,化妆品行业又发生了什么质量问题?

2024年3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布的化妆品抽检信息,对不合格产品的种类、原因、品牌等方面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不合格化妆品涉及22大类,其中染发剂不合格批次最多,其次为洗发水、防晒产品;从检测项目看,成分对比、卡松、菌落总数、防晒剂及染发剂不合格情况最为突出。

此外,不少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上质检黑榜,包括稚优泉、蜜丝婷、兰芝、高姿、肌司研、纽西之谜、玥之秘、麦吉丽、片仔癀、南京同仁堂、舒客、昌义、章华等。另一方面,美度、天科、塑美大健康等品牌上榜次数较多。

染发剂质量问题连年“榜一”,已成痼疾

2023年,全年抽检了护肤品、美妆产品、洗护用品等22类不同化妆品,不合格产品共601批次。其中,不合格品类中染发剂以177批次居首,占比29.5%,为抽检不合格重灾区。其次是洗发水、防晒产品、护发产品和面膜,不合格批次相对较多。

消费者报道观察到,染发剂的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相当严重,在近几年的抽检报告中不合格率均排名前列,染发成分与标签或批件不符、超标问题屡禁不止。

此次抽检数据显示,染发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成分比对,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2.未检出标签及/或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3.检出产品标签及/或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

简单来说,就是产品实测染发成分与其包装标签或者注册批件中的内容不符。

除了成分比对问题,染发剂抽检不合格原因较多的还有染发剂超标或违规添加,这类染发剂多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邻氨基苯酚、2,6-二氨基吡啶。

国家药监局曾发文提醒,多数氧化型染发剂组分都有一定的致敏性。尤其当染发剂被超限量添加,引起过敏反应的概率就会显著增大,严重时头皮及周围皮肤或手部会产生红斑、水肿,继而出现丘疹、水疱伴有大量渗液等,周围皮肤亦可累及,明显感觉瘙痒。如消费者出现类似症状,应立即清洗,并避免再次接触此种染发产品,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防腐剂卡松滥用现象居多,菌落总数、防晒剂不合格频次高

2023年度的抽检不合格项目涉及类别22项,细分项目48余项。不合格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成分比对、防腐剂超标、微生物超标、防晒剂超标、染发剂超标、违规添加糖皮质激素、违规添加三氯生、违规添加抗感染类药物等八大类问题。

抽检数据显示,247批次化妆品成分比对不合格,包括染发剂和防晒产品中针对染发成分和防晒剂的使用问题,在不合格项目中占比最大,达35%。

其次是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是清洁产品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简称“卡松”,不合格次数达157批。菌落总数和防晒剂超标不合格次数位列第三、第四,不合格次数分别为90批、42批。

成分比对主要涉及到的产品有染发产品和防晒产品,因为这两类产品需要用到染发剂和防晒剂,但抽检结果显示,这两类产品的实测成分许多与注册批件或标签标识不一致。

标称由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染发膏/美度MEIDU染发膏,共有16批次抽检其染发剂不合格;标称由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标称由广州市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美姿染发膏分别有10批次、6批次抽检其染发剂不合格。

防晒产品中,标称由广东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润可盈防晒乳/雪佳漾美白防晒喷雾,有6批次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批件标示不一致的防晒剂;标称由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啫喱、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共有6批次检出防晒剂添加问题,但经销商资生堂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相关部门审查,上述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染发类、防晒类产品在我国属于特殊化妆品,需要进行注册管理。产品的实际生产配方和包装标识需要严格按照注册批件来执行。化妆品生产企业一旦有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就会违反相关法规条例,同时还可能影响预期染发、防晒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

防腐剂卡松的标准限值为0.0015%,且不可用于驻留类化妆品,卡松超标易引起接触性过敏、过敏性接触皮炎。

标称由广东雅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ORΛNOT午夜玫瑰花瓣沐浴露(500ml,YSC32531),检出卡松0.0093%,超出标准规定的6.2倍。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许多化妆品中含大量水,容易滋生微生物。《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0(CFU/g或CFU/ml)。

标称由汕头市琪缘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TWG绿茶冰肌清洁泥膜(120g,TWG83490104),检出菌落总数81000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2900000CFU/g,分别超出标准规定的8100倍、2.9万倍。

79批次化妆品非法添加三氯生、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禁用物质

抽检数据显示,多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现象,包括三氯生、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禁用防腐剂、有毒溶剂等。

其中,23批次产品非法添加三氯生,这些产品大多为洗发水。标称由惠州市澳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广州菡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玛萨仕克去屑洗发乳(500ml),检出三氯生0.43%。

16批次产品非法添加抗感染类药物,包括克林霉素、林可霉素、氯霉素、环丙沙星、甲硝唑、氧氟沙星、特比萘芬、西咪替丁、赛庚啶,这些成分多被添加在祛痘产品中。标称由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岩朵美祛痘精华液(30ml,SY220302C01),同时检出地塞米松8.2μg/g、克林霉素6665.2μg/g、氧氟沙星4280.8μg/g。

13批次产品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和孕激素,包括倍他米松双丙酸酯、地塞米松、地索奈德、氟米松、卤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黄体酮,多被添加在祛痘产品或者面膜、面霜中。标称由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上海豫镕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经销的豫镕倍爱多效修护霜(20g,HLFC0801),检出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含量分别为287μg/g、1.93×10⁶μg/g。

17批次指甲油、甲油胶非法添加有毒溶剂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其中不乏知名品牌稚优泉,小红书稚优泉官方旗舰店销售、标称由金华市科维思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上海丰邑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备案的稚优泉印章指甲油(型号P05、P03 ,规格7ml,批号KC287、KC281)检出1,2-二氯乙烷(含量<2.0μg/g)。

还有10批次产品违规添加了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等禁用防腐剂。

稚优泉、蜜丝婷、兰芝、高姿、纽西之谜、麦吉丽、片仔癀等知名品牌上质量“黑”榜

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由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染发剂不合格批次最多,为16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其次是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其生产的15批次面膜微生物指标均不合格;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0批次天科染发膏检出的染发剂不合格。

此外,在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中,也有不少为消费者熟知的品牌,包括稚优泉、透真、蜜丝婷、兰芝、高姿、肌司研、纽西之谜、玥之秘、麦吉丽、夏士莲、片仔癀、蕾特恩、南京同仁堂、舒客、仁和匠心、昌义、章华等。

肌司研臻恋沁透防晒喷雾 纽西之谜美白防晒遮瑕BB霜

其中,标称由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栢特薇(深圳)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蜜丝婷水漾修护防晒霜(40ml,203/08042021),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4-甲基苄亚基樟脑等6种防晒剂。

标称由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生产、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芝雪纱丝柔修颜隔离霜60号(30ml,FED215),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标称由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美丽华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分装的高姿多效倍护美白防晒喷雾(120ml,Z0L8212RY),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4种防晒剂。

标称由广州市白云区雅顿化妆品厂生产的透真轻感匀净防晒妆前霜(肤色)(30g,BCC1301AD,检出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4种防晒剂含量不合格。

标称由玥之秘株式会社生产、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150ml,HBV),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胡莫柳酯等6种防晒剂。

标称由湖北省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吉丽净白祛斑晚霜(50g,1Z20W2C),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美白祛斑剂:烟酰胺。

标称由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铜仁市碧江区蕾特恩美容店销售的蕾特恩祛痘菁华霜(20g,202104190101),检出水杨酸0.8%,超出标准限量0.5%。

标称由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菏泽)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南京同仁堂蓝铜肽面膜(30ml×5片),检出禁用物质地索奈德1.54μg/g。

此外,还有多款牙膏菌落总数超标,包括片仔癀深抗敏专效深养牙膏、云南中药植效牙膏、舒客青竹晶盐牙膏(青竹薄荷)、仁和匠心金粉版香口牙膏(北极冰柠薄荷)等。

【特别声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原始数据均源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客观真实。如相关抽检结果数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及认定后确认有变更事实的,请及时联系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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