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4日上午8时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湖北仙桃市公安局刑侦科值班室响起:“昨天深夜,下查埠中学16岁的女生江晓英,在下查埠钢椅厂职工宿舍她住的房间被人杀害。”

案情就是命令。仙桃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常厚带领六名刑警火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现场位于下查埠镇政府所在地以东约150米的钢椅厂,中心现场在钢椅厂宿舍14号房间。死者江晓英仰面躺在床上,上穿白底起红花的确凉衬衣,内衣被掀至腋下位置,下身没有衣物,颈部有条状、半月形表皮损伤,颈部肌肉有出血,嘴唇青紫,左手腕上有戴过手表的一道白色印圈。

法医鉴定死者系颈部受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现场访问与现场勘查同时进行。

据住在13号房间的王某反映:发案当晚零点左右,听到14号房间有“叽叽”的声音,以为是老鼠在闹,没有在意。

在现场外围搜索时,发现靠钢椅厂院墙的建筑队院内有三本中学课本,封面上写有“赵学明”的名字。

经调查了解到:江晓英系下查埠镇白衣庵村人,下查埠中学高一(一)班学生,因其父亲在钢椅厂工作,为上学方便,她便在该厂住宿。她的性格比较内向,品行端正,与社会上的人交往很少,学习成绩一直比较好。她生前戴的一块孔雀牌手表和用的一串钥匙,案发后均不知去向。

这是一宗少女被杀案,结合现场勘查及初步的调查访问情况,侦查专班作出以下分析推理:

一、死者颈部有条状痕迹,半月形表皮损伤,法医鉴定系颈部受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属他杀无疑;

二、案发后现场房门反锁,死者床上不零乱,无明显争斗痕迹,分析死者是在熟睡中被人掐昏或扼死;

三、死者系一女中学生,上身内衣被掀起,下身没有衣物,分析此案属流氓性质的杀人的可能性大;

四、死者平常戴的一块孔雀牌手表不知去向,分析作案人在实施流氓活动过程中“顺手牵羊”的可能性大;

五、死者下身以及床单上均未发现精斑,分析作案人可能是未成年的男性,或因生理、心理方面的原因,尚未实施侵犯行为,推测为一人作案;

六、发案当晚住在13号房间的王某反映:10月3日晚上快转钟时,听到14号房间有“叽叽”的声音。分析此时作案人正在作案,作案时间为零点左右。

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和分析推理意见,侦查专班决定把侦查范围确定在下查埠街道及周围各村,对有流氓行为或有盗窃行为或案发前后情况反常的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侦查员们在调查中发现两名对象比较可疑。

第一个对象名叫赵学明,他今年18岁,是下查埠中学高二(二)班学生,与江晓英同村,且两人是初中同班同学,关系比较好,给人以相恋的感觉。上高中后因害怕社会舆论,两人的关系有所疏远。江晓英遇害后,赵学明情绪反常,加之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的三本书上写有“赵学明”的名字,因此分析赵学明似有作案嫌疑。

10月4日下午,侦查专班决定以书为由,正面接触赵学明,了解他的心理状况。

出乎意料的是,侦查员只问了几句,赵学明就承认是自己杀了江晓英,他还向侦查员们袒露了与江晓英的恋情,称江的死使他极为痛苦,现在他甚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赵学明处在青春发育期,与死者有过恋情,熟悉死者的住处,加之他在发案当晚的活动无人证明,各方条件都比较符合对作案者的画像,其作案嫌疑极大。据此,侦破专班决定将赵学明隔离审查,进一步弄清作案经过,核实有关证据,快速破掉这起影响极坏的命案,向下查埠人民作个交待。

但当侦查员向赵学明追问死者所戴的一块孔雀牌手表的下落时,赵却交不出去处,再追问死者的一串钥匙时,赵也是不知所云。

是赵学明狡猾吗?那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承认杀了人呢?

是赵学明还有什么隐情吗?

但连续审讯多时,他连杀人的丑事都讲了,还有比这等事更丑更恶的吗?

口供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人命关天的案子,侦查专班是很注重多种证据的互相印证的。由于赵学明所交待作案过程与现场勘查情况有一定差异,特别是本案涉及的两个重要的物证——孔雀牌手表和一串钥匙,赵学明交不出下落,因此一时还不能认定赵学明就是作案人。

第二个对象名叫张文木,他今年16岁,下查埠中学高一(二)班学生,家住下查埠镇周家滩村一组。张经常到其表叔石小宏处玩耍,而石就住在钢椅厂15号房间,与发案现场紧邻。张因此熟悉江晓英的住宿情况。同时,侦查员在调查中发现石小宏宿舍里有赵学明的黑提包及10余本书。经询问石小宏,石交待了于9月29日晚伙同张文木在下查埠中学教室偷书的经过。

10月5日下午,侦查专班以偷书问题为由,将张文木传唤到派出所讯问。然而,张文木只交待了偷书问题,没有讲其他的违法行为,更没涉及杀人的事。

张文木是一个年仅16岁的学生,为慎重起见,在张文木写出10月3日晚的活动去向后,侦查员只得让其回家,暗中观察其动静。

围绕是赵学明作案,还是张文木作案,侦查专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赵学明具备作案条件,且本人已经承认杀人,其他的对象都没有他“像”,因此,必须继续加大对其审讯力度,迫其交出手表、钥匙等罪证。

另一种意见认为,赵学明一直交不出死者手表和钥匙的下落,而手表和钥匙是此案的两个关键罪证。因此,赵的作案嫌疑不能上升。侦查工作绝不能局限在赵一人身上,必须扩大调查面,从中发现其他的嫌疑人。鉴于张文木熟悉现场,且品行不端,有偷盗行为,应继续围绕张开展侦查工作。

两种意见僵持不下。江敦清、柳平刚、刘名超、刘建华等侦查员决意再找张文木核实有关情况。

当侦查员再次来到张文木家时,发现他已于10月5日晚出走,其家人称不知去向。

侦查员再次询问石小宏时,石道出了张文木在10月2日晚曾用手电筒照射14号房间一事。

发案前一天的晚上,张文木曾用手电筒照射过死者住的房间。显然,张文木的作案嫌疑在上升!

10月13日,前往襄樊铁路分局六里坪机务段张文木的叔父处侦查的江敦清、柳平刚等侦查员向侦查专班负责人打来电话:据张文木的叔父反映,国庆节期间,他回下查埠老家休假时,其侄子张文木向家里人提起过钢椅厂的案子,这个案子像是张文木作的。

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侦查员们信心倍增。

为了造成案件已破的假象,诱惑张文木,使其不至于远逃,侦查专班民警放出风声:案件已破,准备撤兵。侦查员们还当着众人用警车将赵学明带离下查埠。

此时,在六里坪的侦查员们分析,张文木极有可能会窜到叔父处躲藏或找叔父索要钱物。

10月14日,侦查员在襄樊铁路公安分局六里坪机务段保卫科干部的协助下,做通了张文木叔父的工作,张表示愿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法的侄子。同时,侦查员对张家的来往人员及来往信件进行了控制。

10月17日晚10时许,张文木果然来到六里坪叔父住处。在此守候多时的侦查员及六里坪机务段保卫科干部闻讯后迅速出动,将张文木捕获,并当场在其手腕上缴获孔雀牌手表一只。经辨认,此表正是死者江晓英的。

张文木对作案过程的交待与现场勘查情况完全一致。

10月2日晚上,张文木在石小宏处玩时,用手电筒照射紧邻的14号房,发现房内睡着一个女学生,便心生歹念。10月3日深夜,他从14号房窗户破损处拉开房门内闩(门与窗相距一块半砖)进入房间内,乘女学生熟睡之机,将其卡昏,用被子捂住其头部,然后准备实施侵犯,后因心情紧张,未能完全实施行为。当他发现女学生已被掐死,遂捋走她手腕上的手表,拿了她的一串钥匙,用桌子上的一把锁将房门反锁上后逃离现场,途中将她的一串钥匙甩掉了。

10月5日,张文木被侦查专班传唤审查后回到家中,惴惴不安,在其父的追问下,他承认杀了人。其父连忙塞给他20元钱,让他逃跑。父子俩还约定10月15日在武汉黄鹤楼下会面。

10月15日,张氏父子如约在黄鹤楼见面了。张父告诉儿子说,公安局的人说案子已经破了,赵学明被带走了,关在仙桃牢里了。他劝儿子回家。

不料儿子却说:“这事情迟早是要穿头的,我还是逃走为好。”

张父表示同意,并说:“不是他(指赵学明)作案,他终究是要放出来的,你到山区去,找户人家,给人家做女婿。”说完又掏出一沓钱给这个杀了人的儿子。

10月15日晚,张文木从武汉乘火车到襄樊,他害怕公安人员跟踪追捕,准备一气逃往山区隐藏。然而,父亲所报的“公安局已破了案”,“赵学明已关在牢里”的信息又动摇了他。他想,公安机关既然找到一个替死鬼,总不会这么快就转移目标怀疑自己吧!于是,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六里坪机务段找叔叔,一来落落脚,稳稳神,二来借点钱,好作远逃的路费。没料到,他刚刚迈进叔叔的家门时,就被追捕到此的仙桃公安民警铐住了双手。

事后查明,赵学明之所以承认自己杀人是因为失去恋人后,陷入了一种无法解脱的痛苦,觉得活下去没什么意思而糊里糊涂作出的“交待”。

张文木,一个小小少年,竟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凶残之事,令人震惊。而张父在得知儿子犯下命案后,竟资助他逃跑,要他“到山里给人做女婿”,他的愚昧实在可悲。

1986年10月25日上午9时许,一场弘扬法制的公捕大会在下查埠镇召开。能容纳一千多人的镇大礼堂被挤得满满的,还有两千多人不得不围在礼堂外,公安民警郑重宣布:“依法逮捕杀人嫌疑犯张文木。”

因查询资料未果,张文木最终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有知道的朋友补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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