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20时42分许,丈夫徐某令来到受害人伍倩暂住处,因其拒绝开门,致徐情绪激动,在门外与伍发生争执。徐某令多次用脚踢踹大门企图破门未成,又当场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后闯入伍家中,持刀捅刺伍颈部、腹部等处数刀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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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被告人徐某令与被害人伍某青结婚后,因生活琐事和感情不和等因素多次发生争执。2022年3月,两人开始分居,2023年5月15日,徐至伍暂住处将两人的孩子接出后,因徐母亲拒绝暂时抚养而将孩子送回,但伍拒绝开门。徐情绪激动,在门外与伍发生争执。徐多次用脚踢踹大门破门未成,又当场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闯入,持刀捅刺、割划被害人腹部、颈部等处致其死亡。随后,徐某令拨打110报警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徐某令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某令持刀捅刺被害人伍某青要害部位,导致被害人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根据徐所持凶器特征和捅刺部位、力度,足以认定其具有杀人故意。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告人徐某令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徐某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比被害人的父亲表示不能接受死缓,他觉得必须死刑立即执行,因此当庭便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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