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女童坠亡案父亲递交抗诉申请

5月22日,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的女童父亲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其已经递交抗诉申请书。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吴秀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二年。

案件回顾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新华社 图

“杭州2岁女童被保姆独自留在电梯后坠楼身亡案”5月18日一审宣判,保姆吴秀芳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据了解,案发时是吴秀芳到被害人家工作第七天,此前家政公司提供的简历称吴秀芳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

“刑事诉讼结束后,我会起诉追究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推荐保姆的家政公司的民事责任。”坠亡女童父亲陈长江17日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因为保姆有证,我们才放心把孩子交给她带,后来知道这个‘证书’花钱可以买到。”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当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当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小区2幢3单元15楼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抢救于当晚死亡。吴秀芳当天主动向前来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在4月的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责。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认罪悔罪。

拱墅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小区2幢3单元15楼坐电梯至1楼,其间顾自浏览手机,近1楼时不再浏览手机,转向并招呼陈某某“走了走了”。20时01分13秒电梯到1楼,吴秀芳见陈某某手摸电梯面板,上前制止,称“会有危险的”“跟着阿姨走”。01分17秒,吴秀芳拉着滑板车自行出电梯,01分19秒电梯开始关门,01分20秒吴秀芳回头见陈某某未出电梯,试图用滑板车阻挡电梯门未果,01分21秒电梯门关闭。陈某某在电梯内哭喊,吴秀芳在电梯外以“阿姨来了”“不哭”等言语安抚,并按电梯按钮试图打开电梯门。电梯停留约30秒后自动上行,20时02分10秒电梯停至8楼,陈某某出电梯至8楼过道,后爬上过道窗台,02分55秒坠楼落至2楼平台。

而后,吴秀芳到楼上等处找寻陈某某,其间将陈某某走失的情况电话告知陈某某之父陈某江。陈某江在小区找寻,后在2楼平台找到陈某某并送医抢救。陈某某因颅脑外伤、失血性休克等,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吴秀芳主动向至现场排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其将陈某某遗留电梯内等,又赶至医院了解抢救情况,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法院审理认为,吴秀芳作为受雇照看幼儿的专职保姆,负有对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看护责任,但其带幼儿进入电梯后先是顾自浏览手机,电梯到1楼后,未采用控制电梯门,让幼儿先出电梯或以手牵、怀抱等确保幼儿安全离开电梯,而是自己先走出电梯,导致幼儿被单独滞留在电梯内。吴秀芳明知对幼儿而言电梯为较大风险场所,因疏忽大意而将幼儿单独滞留在电梯内,以致发生幼儿单独走出电梯并爬窗坠楼死亡的后果,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吴秀芳因过失犯罪造成1名幼儿死亡,致当事家庭陷入不幸,给其家人造成心理创伤,应依法惩处。综合考虑本案存在窗台高度偏低、无防坠装置等客观因素,以及吴秀芳在发现被害人未出电梯且电梯门即将关闭时,用滑板车试图阻挡,未果后在电梯外言语安抚被害人并按电梯按钮试图打开电梯门,后参与找寻等情况,可认定犯罪情节较轻。吴秀芳在公安机关上门排查时主动交代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鉴于吴秀芳犯罪后认罪悔罪,无犯罪前科劣迹,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适用缓刑。

该案发生在拱墅区一小区内。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陈长江夫妇和两个女儿住2幢2单元,外公、外婆住3单元,吴秀芳是通过家政公司找的,约定月工资8000元、13薪、每月休4天,公司提供的简历称她有多年育儿经验和“高级母婴护理师证”。

去年6月14日晚,赵女士陪患重病的母亲去医院化疗。19点50分左右,陈长江和吴阿姨带着两个女孩在外公家吃完饭,坐电梯到3单元负一楼,走回2单元负一楼,“她说要带我小女儿去玩滑板车,我就带着大女儿先回了家。”案发不久,陈长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澎湃新闻。

被害人家属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与陈先生分开后,吴阿姨没带女童去一楼玩滑板车,而是回到外公家所在的3单元15楼,拿了水杯后进电梯,吴阿姨按下一楼的键后开始看手机,到一楼后拉着滑板车出电梯,电梯门快关上时发现女童没出电梯,试图阻挡电梯关门未果。

电梯内监控显示,电梯门关闭后女童哭喊,电梯在一楼停留30秒后行至中间层8楼。电梯门打开后,女童哭喊着进入8楼走廊,后从8楼过道窗台坠落。

事发的8楼过道窗台,摄于2022年6月。葛熔金 图

澎湃新闻当时在现场看到,2幢3单元三楼以上的过道窗台基本相同,底部水泥台面高约49厘米、宽24厘米,台面距窗口40厘米,两扇窗户可大角度打开。小区物业负责人称,他们2020年接手小区,此前没接到过关于窗台的反映和投诉,事发后设计单位测量窗台,可踏面确实较宽,高度在50厘米左右,会联系开发商等调取原始设计图,对该负的责任不会回避,同时排查、整改小区内隐患。

女童坠亡的8楼过道窗台已安装护栏。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图

5月17日,澎湃新闻在2幢3单元看到,1-9楼的过道窗台已安装防护栏,10楼及以上未安装,小区其他部分楼幢还没有安装防护栏。“极目新闻”4月回访时拍摄的照片显示,2幢3单元的防护栏尚未安装。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我多次向物业反映窗台有隐患,对方置之不理,3单元1-9楼的防护栏是这几天才装的。”陈长江表示。据他提供的业主群聊天记录,业委会负责人5月15日称,2幢3单元现已安装栏杆,2幢、3幢、5幢、7幢电梯前厅窗户和栏杆也需提升安全防护,正进行方案评估。陈长江认为,过道窗台过低、窗户可以大角度打开,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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