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万科企业(02202)发布公告,为满足经营需要,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分别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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