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要出远门,在银行中存了1000万元,过了4个月的时间,她决定把钱取出来用。没想到,银行柜员告知,1000万存款全没了,只剩下6.25元。女子找负责人讨要说法,银行表示:无法告知事实真相。

得到银行这个答复,王娟瞬间感觉到非常生气,我是因为相信你们银行才将钱存到这里,结果仅过了4个月你们就告诉我钱没了,而且你们还说不出一个具体的原因。

这时候王娟表示把你们的经理给我找过来,既然你不能告诉我具体的原因,就让你们经理告诉我。

但是这时候王娟却被告知经理出差了,现在不在,如果要等经理,最少得等5天。这个答复让王娟非常愤怒。

愤怒之下王娟选择报警,希望警察能够帮助自己找到事情的真相。眼见王娟真的拿出手机报了警,这时候原本应该出差在外的经理竟然神奇的出现了。

但是经理出面之后,依然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一句话把就把王娟噎的说不出话来。

经理出面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早就把钱取走了,你现在在这里闹什么?你再闹下去,我就让保安把你请出去了。

可能经理想的是自己这样说就可以把王娟唬住,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但是他忘了王娟既然能够在银行里面存1,000万,那注定是见过大场面的,怎么可能被一个经理给唬住?

到了这里王娟知道继续沟通下去没有任何用,随后也就不再说话,而是等待警察的到来。

警察到来之后先是了解具体的情况,王娟向警察表示:自己是做外贸生意的,因此家里一直都存着很多的钱,但是前段时间突然间要去国外考察一个项目,平时钱都是存在家里的保险柜,但是这一走估计得好几个月。

由于害怕家中遭贼,就将钱全部拿了出来,存到银行当中,想着是自己从国外回来之后再把钱给取出来,这一种方式是最安全的,谁知道等自己从国外回来之后,银行却告诉我,我的账户里面只剩了6块钱。

我问营业员我的1,000万到哪了,营业员却告诉我这是机密,不能告诉我。那我就纳闷了,我的钱莫名其妙没了,我还不能知道原因?

听完刘女士叙述之后,警察找上大堂经理,再听听大堂经理的说法,大堂经理则表示钱全部被王娟给取完了,而且刚存进来没两天就取出去了,所以账户里才没钱。

这时候警察表示既然钱全部取了出来,那肯定有取款记录,把取款记录调出来看一看不就知道真相了吗?

等到把取款记录调出来之后,众人才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公安机关也借此破获了一个涉案金额高达2.5亿的经济犯罪。

众人原本以为取款记录可能就一张纸,但是等取款记录打出来之后,却发现这张纸有将近6米长。

上面密密麻麻的全部都是取款信息,仔细数了数多达80多条。取款的时间确实是在王娟存款之后的几天之内,这时候王娟人在国外,是不可能过来取钱的。

知道了这其中肯定存在猫腻,公安机关立马立案,并且将相关的人员带往警局接受调查。

同时也把这笔存款的所有原始资料全部调了出来。经过对所有的资料对比调查之后,一个人名出现在了所有调查人员的眼前,李海。

李海是银行的一个员工,这个上面的所有签字以及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和他有关。公安机关随即展开突击审查,李海交代了所有的事情,他承认是自己偷偷把王娟的1,000万转到了一个公司的账号当中。

而且他转的钱不只是王娟的这1,000万,很多在银行存钱的大客户,钱都被他转走了,总共的涉案金额超过了2.5亿。警察也那么一个银行的小员工,为什么要这么做?

得到的答复却是对方会给自己好处。

这么多钱,难道你就不怕暴露吗?

李海回答道:一般上会存这么多钱的,往往都是大客户,手里并不缺钱,他们存款的时间比较长,如果需要取出来我会告诉他资金周转有时间,然后再通知公司把钱还回来就可以了,已经操作了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出现过问题。。

既然问题调查清楚了,接下来就是如何追回丢失的1,000万。王娟表示既然钱我是存在银行的,现在应该是银行把这1,000万还给我,但是银行却表示所有的行为都是李海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任何的关系。

王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原本以为证据确凿,但是最后法院却判决这件事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银行不需要承担责任。王娟认为这个判决明显是偏袒银行,随后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在这其中王娟明显存在着较大的过错,但是银行方面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需要赔偿王娟450万以及这期间产生的利息。

对于这个判决王娟表示不服,声称自己依然会坚持上诉,但是至于王娟能否真正的告赢银行,其实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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