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00年6月份下旬,慈禧提出,要向当时世界上的列强宣战,以彰显大清的的国威,并颁布了《对万国宣战战书》,对美利坚共和国、德意志帝国在内的11个国家发出了挑战。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虽说这口号确实是喊得很响亮,但是,现实确实极为惨淡的。在列强携手而卷清王朝时,清军节节败退,最后, 慈禧太后都被吓得出逃。

当时,在京城也就将李鸿章等人留下来了,列强处于各方面的考虑,想要拿捏清王朝,于是,最终决定和清王朝“议和”。这表面上是“议和”,实际上,则是一场更大的阴谋。当时,在慈禧的授意下,李鸿章和奕劻一同和列强进行谈判,虽说一直在争取,但是,最终还是于1901年9月7日,和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在《辛丑条约》中,所要赔的款项达到了4.5亿两白银(列强的理由是,在当时,清朝的人口是4.5亿,真是荒谬至极)。

4.5亿两白银并不是个小数目,当时的清政府,本就没有什么钱,更何况是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钱来赔。于是,列强便提出,抗议“分期付款”。简直是荒唐。在当时,给清政府规定的年限是39年,这也就罢了,这列强还提出,这:“分期付款”是要收取利息的,前前后后所有的加起来,就是9.8亿两白银。现在再来回顾这一段历史,只觉得是欺人太甚。

原本,清政府在1901年后赔款,要赔至1940年,可是,在1912年的时候,这清朝也就在“辛亥革命”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虽说期间“还债”还了有10年,但还是没有还完。那么,剩下来的那些“债务”又该怎么处理?在当时,虽说清政府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是,列强在华的利益确实没有受到损害的。在列强眼中,我们依旧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民国政府上台了 ,那么就要继续承担“还债”的责任。

从1914年开始,局势开始得到转变。当时,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中国派遣了140000的人参与到“协约军”中,奔赴了欧洲的战场,后取得胜利后,德、奥匈帝国战败,后放弃赔款;在1917年,“十月革命”后,俄国也建立了自己的苏维埃政权,并且在1924年的时候声名,将之前剩下的赔款取消。在1925年的时候,包括法、日、英在内的6国也将之前赔款的余额给退回来了;一直到1939年,国民政府正式说明,之前的赔款停止支付,这一切才算结束。在当时,那些退回来的部余额,后来都是用在了教育和文化的发展上,可见教育的重要性。

回过头来一想,在当时,我们的国家一直是处于一种“落后挨打”的情况下,一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们国家才算是真正站起来。那些年,我们国家所受的委屈,也在化作我们国家前进发展的动力,为了祖国更好的明天,吾辈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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