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男子驾驶着价值170万元的奔驰汽车回村显摆,并无礼停放在一大妈的家门口,大妈多次要求男子挪车,都遭到对方拒绝。

 

本以为对方不敢撒野,万万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男子后悔终生,网友直呼:大妈干得好。

 

(消息来源:时报观察)

 

今年年初,在外打拼多年的孙先生终于赚够了钱,准备过年回家让乡亲们见识一下自己的成就,于是豪掷170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回乡显摆,一时间风头无两。

 

然而因为农村的道路狭窄曲折,也没有太多能停车的地方,孙先生刚刚把车开到村口大路上就不想动弹了。

 

他想,正好这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大家都可以看看他的豪车,于是便将车子停在一户人家门外,自己走回家吃饭喝酒去了。

 

大年三十当天,孙先生在正和家人团聚共享年夜饭,完全忘记了自己还在别人家门口停了车,而就在这时,大妈突然发现自家门口被孙先生的车子堵住,顿时火冒三丈。

 

虽然知道现在是科学社会,但大年三十的,大妈认为这是一种不吉利的兆头,会坏了自己家一年的好运,于是便立刻打了孙先生在车上留下的电话,要他马上将车挪走。

 

然而孙先生在饭桌上吹牛正开心,并不想理会大妈的“无理取闹”,认为自己停了就停了,对方难不成还敢对自己的豪车做什么不成?

 

见对方不理会自己的请求,甚至还敢挂断自己的电话,大妈又打了几个电话过去,不断催促孙先生挪车,谁想竟惹得孙先生生了气,嘲讽大妈说道:

 

“懒得动弹,老太太有本事砸车啊,你赔得起吗?”

 

大过年遇上这种晦气事,对方态度又极其恶劣,大妈听后气得破口大骂,于是决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嚣张的人。

 

不一会,大妈就将自己的手推车推了过来,冲着孙先生的奔驰车就是一顿猛撞狂砸,最终将奔驰车的前大灯、保险杠以及倒车镜等部位撞坏,维修费用高达20万元。

 

等到酒足饭饱以后,孙先生回到自己的豪车边上,谁料眼前的一切让他看傻了眼,车子的前半截已经被大妈砸得面目全非,碎的碎,花的花,好一个新车变旧车。

 

孙先生立刻选择了报警,并且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坚决要让大妈赔偿自己的一辆新车。

 

事件曝光到网上以后,不少网友表示“恶人还需狠人磨”,毕竟孙先生恶意占用公共空间,不尊重他人权益的行为非常可耻,大妈的行为虽然过激,可是爽啊。

 

那么法律是如何看待该起事件的呢?

 

本案说法

 

1. 《刑法》第275条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了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妈的行为显然已经到达了刑事立案标准,如果孙先生执意追究大妈的责任,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不过具体要看法院对责任承担的划分。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违停车辆后拒绝立即驶离,且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公私财物的,处5⽇以上10⽇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以上15⽇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以上条例,孙先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大妈和周围群众的正常出行,给公众造成了交通不便,因此孙先生也会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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