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叶某某拒不履行赔礼道歉义务,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刊登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叶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裁判文书主要内容。

判决内容显示,法院认为,叶某某明知其驾驶的特斯拉轿车因撞击异物致底盘、轮毂受损,并出现火花,后通过微博向特斯拉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私信,希望获得特斯拉公司人性化关怀,原告也对案涉车辆的部分维修费用进行减免,嗣后,被告又以“新特斯拉喷火报废”等昵称,发布有关“外观完好无损”与事实不符的信息以及“那这车连豆腐都不如了”等带有贬损含义的言论。上述言论已超出叶某某作为消费者对产品基于真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批评和评论的边界,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叶某某在其账号发声明致歉,并赔偿特斯拉公司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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