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交警大队 微博发布情况通报,11月17日,网上流传一段我大队辖区轻微交通事故现场视频,文字称“男子与宝马女车主发生事故,宝马女车主扬言‘回局里说话’”。经查,网传消息与事实不符。

11月16日晚23时许,我大队接市局指挥中心派警,在植物园街有一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我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一辆起亚SUV汽车出小区门口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非机动车发生轻微碰撞,涉事非机动车驾驶员王某(在鹿泉某市场打工)给其雇主打电话求助,其雇主夫妻二人(鹿泉某市场个体户)驾驶白色宝马汽车到达现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1名过路男子用手机拍摄视频,由于王某雇主的妻子不知道事故处理单位名称,故称“回局里面说话”,其意思是“去交警大队”处理。该女子并非涉事机动车驾驶员,涉事机动车为棕色起亚SUV,并非网传宝马汽车。事故车损轻微,非机动车驾驶员王某轻微擦伤,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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