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平台管理、营销行为,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牢牢守住营销底线。”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

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针对直播带货这一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柳军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多年开展相关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这也是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一个回应。

一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着力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保护力度。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平台管理、营销行为,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牢牢守住营销底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进一步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主播的责任。

此外,持续深化监管执法。据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民生领域“铁拳”、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这些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

柳军表示,下一步,还要依法依规继续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压实平台和经营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购物环境,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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