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一位女老师,母胎单身了24年,却突然有一天收到了一张离婚诉讼书。

在前往民政局查询后,自己竟然已经结婚两年。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丈夫是远在河南安阳的一位大自己九岁的男子。

单身女老师收到离婚诉讼,自己竟已结婚两年

2018年10月的一天,梁钰娟正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忽然收到一个快递电话,她的快递已经到了学校。梁钰娟拿到快递打开以后,却直接被里面的内容给看傻眼了。

梁钰娟在广西南宁当老师,可快递里面的却是一张来自河南安阳法院的传票,当她仔细阅读内容后,更发现这竟然是一张关于离婚诉讼的法院传票。而且在包裹中,还有另外两张纸,是有人要对她起诉离婚,并且声称梁钰娟骗了对方7万彩礼钱,要求梁钰娟还钱。

没有结婚却背上离婚的官司,还要无缘无故给别人7万,梁钰娟认为这一定是有人设计的新型骗局。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来到了当地的民政局,只要在民政局查询自己的登记信息,就能确定自己是未婚状态,这个官司也就不复存在了。

而当她查询了民政局的登记信息后,却惊人的发现,早在2016年6月30日,她就和一个姓靳的男子结婚了。

这让梁钰娟感到十分奇怪,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为了已婚少妇,更为奇怪的是,这个靳姓男子她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为了查询事情的真相,梁钰娟按照法院传票上的地址,来到了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想要知道到底是谁将自己告上法院,为何自己会突然从未婚变成了已婚。

而当查明事情真相后,才发现,男方靳某其实也是受害者,真正的坏人,早已逃之夭夭。而这一切都还要从2016年靳某的一次相亲说起。

相亲遇骗子,被骗彩礼7万元

靳某已经30多岁了,都还没有谈女朋友,这让他的父母十分着急。到处托媒人帮忙介绍姻缘,只希望自己孩子能够早日成婚。可每一次不是靳某对其不感冒,就是对方觉得靳某太过沉闷,结局总是不欢而散。

2016年6月20日的时候,靳某的父母带着靳某来到了当地十分有名的一家婚姻介绍所,希望在那里能够给他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

为靳某介绍姻缘的是一个叫做黄双喜的人,黄双喜是当地有名的媒人,很多的良缘都是他给介绍的,在简单了解了一下靳某的情况与要求以后,黄双喜很快就找到了一个符合靳某要求的姑娘“梁钰娟”

这个“梁钰娟”其实也是刚在婚介所登记信息没多久,她的具体信息黄双喜都不太知道,所以黄双喜也根本不知道这个梁钰娟的真实情况到底怎么样,不过从登记的信息上看,刚好符合靳某的要求。所以黄双喜就把“梁钰娟”介绍给了靳某,并在6月26日安排了他们见面。

而靳某与“梁钰娟”见面以后,双方对对方的印象都十分不错,他们越聊越投机,最后甚至双方连婚事都商量好了,甚至女方还同意先领证再给彩礼。于是两个人在见面仅四天,就在6月30日去了民政局登记结婚。

靳某和“梁钰娟”在领完证后,就回到了村子里,两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靳某也将答应对方的7万彩礼钱,给了“梁钰娟”的表姐

看着靳某终于结婚了,靳某的父母也十分高兴,为他们小两口购买了很多的婚后用品,他们也开始做起了抱孙子的美梦。

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们所料,2016年7月的早晨,“梁钰娟”爬上了梯子翻墙跑了出去。自此之后,靳某也就再也联系不到“梁钰娟”,不仅是“梁钰娟”就连当初声称是“梁钰娟”表姐收走彩礼的人,也联系不到了

这让靳某一家十分生气,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两个人很可能就是借着结婚的名义,骗彩礼的骗子。靳某立即就去往了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可是因为两人已经结婚并且还领了结婚证,所以只能按照婚姻纠纷进行处理,无法在派出所立案。

他们听闻,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通过离婚诉讼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追回 。

于是他们在2018年月份的时候向法院递交了自己的上诉申请。经过法院查明以后,确定与靳某登记结婚的,正是远在南宁梁钰娟的身份信息。所以这一份法院传票,也就从安阳寄到了南宁。

而当梁钰娟本人来到法院了解了这一段往事以后,她很明确的表示,自己绝对不是那个骗彩礼钱的骗子。她也从未和别人结婚过。

这让法官感到十分惊讶,于是便叫人将梁钰娟与靳某的结婚照找了过来,照片上的女人和梁钰娟的相貌差距的确有些大,并且梁钰娟明确的表示,结婚证登记的那天,自己正在广西拍毕业照,怎么可能会在同一天时间里出现在河南。

经查证,梁钰娟的确是在结婚信息登记当日,在南宁拍摄毕业照,对此法官也感到无比困惑,既然确定梁钰娟当时不在安阳,那么当时登记结婚的人又是谁?她又为何能够使用梁钰娟的身份信息去结婚呢?

在大家不解时,梁钰娟突然想起一件事,而这件事,也成为了这一误会解除的关键。

钱包被偷,身份信息被人利用行骗

梁钰娟想起在两年前她的包被人偷走过,里面就有她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信息。梁钰娟在当时就报了警,只是最后还是没有找到,她也申报登记了身份证遗失,可没想到,在四个月之后,让这些不法分子利用了她的身份进行诈骗。

靳家人也确定这个梁钰娟不是他们之前见过的那个人,同时法官也查询到,梁钰娟的确是在当时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身份证遗失的申报记录也存在,种种迹象都证明,梁钰娟与当初骗婚的人是不同的人。

在事情解释清楚后,靳某一家人也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两人愿意先结婚登记再收彩礼。靳家人是比较讲道理的,他们得知梁钰娟也是受害者后,也对于梁钰娟的诉讼给撤销了。

不过梁钰娟对于这件事依旧想不明白,自己和结婚证上的那人相貌差别那么大,为什么民政局还会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登记上去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梁钰娟来到了当地民政局。

民政局的人解释道,他们当时也看出前来登记的“梁钰娟”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差别很大,他们也对那个人进行了提醒,可是假梁钰娟却表示,这个照片是几年前照的,相貌有些变化很正常。

当然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当时的假梁钰娟是带着户口本过来登记的。因为看到了户口本,所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怀疑她的身份。

事后虽然查明户口本是伪造的,可在当时的民政局是没有具备检测户口本是否真实的仪器,因此便让骗子钻了空子,将梁钰娟的身份信息与靳某登记结婚

了解事情的真相后,靳某一家与梁钰娟的官司的确是不用打了,可他们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却还是存在的,这也让双方头疼不已。如果想要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他们需要离婚,可离婚的话,梁钰娟本来单身的情况,却会变离异,而她再找人结婚,就会变成二婚。

所以梁钰娟只能再一次找到龙安区的民政局,询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既然当初是骗子利用她的身份信息行骗,那么现在能否将她的婚姻登记信息改回去。

而对此工作人员却表示,当初他们结婚的确是骗子冒充她行骗。但现在他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而他们现在的情况,又不符合撤销婚姻关系的情况,所以想要改回去很困难,不过工作人员也为她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法院受理了这一起申请之后,便派人去往了广西调查情况,确定梁钰娟身份证丢失情况属实,事发当天她并不在安阳的事实后,便做出判决,确定当初与靳某结婚的女子,并不是梁钰娟本人,梁钰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撤销了靳某与梁钰娟的结婚登记。

不过虽然法院将梁钰娟的结婚登记号给撤销了,她在民政局的登记系统中,却依旧是已婚状态。只要是之前有过已婚的情况,这个状态就会一直存在,即使是民政局也无法对此进行删除。

而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如果梁钰娟要证明自己是未婚的话,必须要出示法院给予自己的判决书才能证明,这无疑会对梁钰娟日后的生活带来许多麻烦。

事后,梁钰娟也回到了广西南宁,继续自己的教师生涯,不过在经历了这一事件以后,相信她对于自己的身份信息,也会保护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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