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通过你们做工作,我们之间的误会解除了。”

“法院发送的这份关爱提示让我认识到了好的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向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提示》,从探望、抚养、监护等多方面提示当事人,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和谐健康的生活成长环境。

后台截图

吴某和赵某(均为化名)2019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约定,孩子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吴某每月支付1万元抚养费,可探视子女。近一年吴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且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各项学习等活动较多,双方就探视次数和时间多次发生争执。吴某起诉至法院,最终判决吴某每月可以探望两次,分别为第二周和第四周双休日的一天。但是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按照判决积极配合吴某行使探望权。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其实很多探视权执行案件都是由于父母沟通时出现一些误会导致,执行这类案件一定要有耐心,以保护未成年子女为最大原则,做好调解工作。”东西湖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介绍。受理案件后,他首先联系申请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明确执行诉求,随后又联系被执行人,询问未履行判决的原因,解释法律规定。

“我一直都是按照判决配合他探望的,但是这次因为孩子要打疫苗,加上当天又有培训课,所以没让他接孩子。”赵某向法院提交了注射疫苗和培训网课的相关证明。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通过耐心解释,吴某对赵某这次拒绝探望的行为表示谅解,也接受了五一假期再次安排探望的解决方案。“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但是对孩子的爱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父母之间的误会或者对立情绪,影响孩子的成长。虽然判决中明确了探望的次数和时间,但是实际生活中必然会有一些突发情况,双方要互相体谅,好好沟通。”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提示》,并再次劝解和提示双方当事人。吴某和赵某对执行局的用心表示由衷感谢,并同意共同协商处理好子女的抚养和探望事宜。

东西湖法院执行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在涉及未成年人执行案件中随案发放《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父母成为合格家长,避免因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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