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梳子姐

  用了一天一夜时间,才思考出写莫言的条理所在。

  有个网名叫“毛星火”的人,到法院去起诉莫言,点燃了一堆陈年旧柴。

  有人诅咒莫言,认为他出卖民族灵魂,献媚讨好美西方,枪毙都不为过。

  也有人为他辩解站台,认为莫言只是一个作家,不能把小说里的东西变成判罪定刑的呈堂证供。

  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看到整个社会的巨大进步,至少那个“毛星火”还知道去法院起诉,知道向莫言索要赔偿金。

  若是放在以前,法院在哪里,莫言算什么东西,扣上一顶纸糊的帽子,拉出去狠批猛斗方才解恨。

  只要法律尚在,法治不死,“毛星火”之流就是跳梁小丑,越蹦跶越丢人现眼,越让人感到不耻。

  莫言就是个小老头,他到底有多大罪过呢?

  不就是写几部小说么,而且是经过审核出版的,如果小说有罪,那么审核部门定然也难逃干系。

  莫言的真正罪过不是小说,而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么重要的奖项,没有经过审批直接就颁给莫言,自然有大逆不道的嫌疑。

  更大逆不道的是,莫言在颁奖礼上还胡说八侃,乱讲一些摆不上桌面的大实话,尤其是母亲捡麦穗挨打的故事。

  莫言说,这是自己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跟着母亲去集体地里捡麦子,母亲是小脚跑不快,捉住后被人扇了一耳光,打到嘴角流血,然后把捡到的麦穗没收掉,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若干年后,莫言在集市上见到那个打母亲的人,想冲上去报仇,结果被母亲硬生生拉住。

  除了孙悟空,谁都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己的母亲被别人打耳光,当儿子应该怎么办?

  讲政治、讲大局、讲风格,母亲捡集体的麦穗,活该挨打,死有余辜?

  如果莫言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传达出这样的情感,那么他就是个会写文章的畜生。

  天大地大,都大不过自己的生身母亲。

  作为儿子,只要有一点点人性,都不能把自己亲生母亲遭受的苦难视若儿戏,连母亲被别人打耳光都无动于衷,这是与小猫小狗的根本区别。

  因此,无论别人怎么谩骂,如何刁难,莫言一律不作回应,哪怕多看一眼都输了。

  鸡不同鸭讲, 夏虫不可语冰。

  莫言仅仅如实讲述了自己母亲遭受的屈辱和苦难,为什么有些人就暴跳如雷呢?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把自己当成了施暴者,或者说一旦有合适的环境与土壤,会表现的有过之而无不及,禽兽亦不过如此吧。

  你可以不喜欢莫言的语言风格和文学作品,但是如果用莫言的文学作品来给其定罪,那就是惟恐天下不乱的发坏。

  某种程度,“毛星火”的行为表现就是典型的精神病,正常人与精神病人治气,那就傻了。

  可是“毛星火”背后又有一大堆喊着打打杀杀的拥蠹,他们自认为站在至高点上,可以随心所欲地作出审判,也就只有“魔鬼”敢如此嚣张了。

  任何人都有表达的自由,能把母亲遭受的苦难铭记于心,仅凭这一点就可以判断莫言是个顶天立地的人物。

  与正常人为敌的人,又是什么货色呢?

  跳梁小丑,可以休矣!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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