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不久之前,我看到了一件特别具有争议的事件,我相信很多网友看了之后,也会有同样的看法。此事是被深圳的某部门通报披露的,李先生(化名)和刘女士(化名)是一对夫妻,他们生活在深圳,婚姻美满和谐,育有一个孩子,可以说一家三口生活的非常幸福。


       可是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刘女士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失去了生命,不过在通报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刘女士究竟是何原因去世。其实这也并不难猜测,其原因大概只有两个,要么是出了车祸,要么就是突发了疾病。总之,我们对刘女士的不幸其实非常的惋惜,毕竟她还比较年轻。


       然而随着刘女士的去世,他们家里却出现了一些变故,原因就是家产的问题。说来也奇怪,刘女士并非是和丈夫离婚,而是去世,按说根本不存在分割财产的问题,可是刘女士的父母却打起了女儿和女婿财产的主意。刘女士的父母认为,女儿生前并没有遗嘱,因此他们有权力继承女儿女婿的财产。


       李先生对此要求自然不同意,首先他们的财产中包括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是自己的父母留给自己的,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他们已经有了孩子,岳父岳母为何要继承自己的财产呢?李先生没有答应岳父母的要求,他们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情。


       其实不光李先生表示不理解,很多网友也非常不理解。直到有知情人透露出刘女士父母的一些家庭情况时,人们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了。原来刘女士的父母从小对她都不好,好吃好喝的全都留给儿子,就连女儿读书的钱他们也是能不给就不给。很多时候,刘女士都是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给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


       刘女士生前不但没有得到父母的疼爱和付出,死后还要被父母索取,他们确实够无情的。然而双方最后的判决也让人感到挺意外的,李先生的财产,包括父母留下来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刘女士的父母可以继承。不过李先生作为丈夫,在财产分配中可以多拿一些。


       李先生得到百分之二十八、岳父母和孩子各得到百分之二十四。当然,法律的知识和相关规定我们普通人并不了解,我们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分析,李先生的岳父母索要女婿的房产既然不合理,也没有道理,更缺乏人情味。


       因此事情通报之后,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有些网友就表示,亲家继承女婿的财产,不觉得脸红哪吗;还有一些网友认为,这判决也够搞笑的,真的无法理解;当然,也有网友觉得这件事情通报的并不完整,比如一些关键性问题没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双方之间究竟有没有利益纠葛也不好说,所以不能随便下结论。


       总之,在评论区网友们是各有各的看法和理解方式。如果单从纸面叙述的那样,我确实觉得这件事情并不怎么的合理。不过前面已经交代,如果双方之间有利益牵扯,那就要另当别论了。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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