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2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发布了一份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公告,豫园股份计划向其联合营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80亿元的财务资助,旨在满足这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这项财务资助计划构成关联交易,并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明确指出,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共有七家,主要业务均涉及房地产开发。豫园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或母公司持有这些企业的股权比例从40%至57.4%不等。这些企业包括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方面,豫园股份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提供资助。借款利率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将与联合营企业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资金,并对由其独立负责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独自承担责任和享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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