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芊(广西大学)

警车鸣警笛驶入村庄,民警用喇叭喊话村民李某某涉嫌嫖娼,直呼其真实姓名,吸引路人围观议论,导致全村皆知。李某某认为警察的喊话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事件引发公众对警方执法方式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进行讨论。4月28日,山东临沂郯城县公安局宣传室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涉事的杨集派出所民警谢某已被停职,警务督察部门正在展开调查,将会根据情况依法依纪进行处理。(4月28日 红星新闻)

按照法律,警察执行公务需尊重和保护人权,不随意公开个人信息。警察如此高喊,不管李某某是否有嫖娼的违法行为,村民对他本人都会进行议论,尤其是不好的议论。这不光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还让他的名誉受损,人格遭到践踏,难以正常生活。

而且,警察处理案件时,程序要正当,不能滥用职权。据悉,李某某2023年9月下旬收到其涉嫌嫖娼的电话,而其涉嫌嫖娼的转账记录是2023年2月20日,即使嫖娼事实存在,时间已过六个月,依照相关法律,应当不再予以追究。就算要追究,也要先调查清楚,走正规程序,不能大张旗鼓、广而告之。

吴思在《血酬定律》一书中提到:“有些人能够利用自己的管辖权,在他可以做主的范围里,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给其治下的民众以伤害。”然而,权力不能滥用,它不是耀武扬威的私人玩具。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有边界。法律给予了警察执法权,同时也作出行使权力的限制。公职人员必须将法律所规定的界限牢记于心。显然,涉事民警在这方面意识淡薄,公安机关的培训、上级领导的监督管理也不到位。

滥用权力,既没有查清李某某是否涉嫌嫖娼,给出相应惩罚,还引发了争议,事态更加混乱。社会的和谐稳定没达成,个别警察的行为还损害了警方形象,让公众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岂不更好?社会需要的是有力度也有温度的正义,而不是冷冰冰的权力展示。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警察执法权和公民隐私权并不对立,尽管在特定情形下,法律赋予警察执法权优先于公民隐私权的地位,但警察执法权不能异化为任意践踏公民隐私权的工具。每一位警察执法时,都应在法治的框架内用权。否则,伤人也害己,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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