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1日,在湖北仙桃市郭河镇谢家湾村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村庄发生了一起令人感到恐怖的事情。

当日下午4点多,村里两个11岁的男孩放学回家,在离村约两里的排湖新南渠划船到闸口处玩时,忽然看到闸口处的水中漂浮着一个像麻袋样的东西。好奇的少年将船划近一看,竟发现了人的耳朵和头发。顿时他们吓得直打哆嗦,急忙将船划靠岸,撒腿向村里跑去。不一会,村民们来到闸口处,从水中捞起了这具已经腐败了的无名男尸。

当日下午5点多钟,仙桃市公安局接到了郭河派出所关于谢家湾新南闸口发现一具无名男性尸体的报案。

无名尸体被裹着丢在水中,极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市公安局副政委邓远泽带领江登清、殷少元等十余名刑警迅速赶赴谢家湾。

现场勘查发现,无名男尸系被一棉织布包裹着,推测其年龄大概在50岁左右。法医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发现死者胸部、臂部、肩部共有七处刀伤,其中胸部动脉上一刀,是致命伤。

侦破无名尸案,首先必须查找尸源,明确死者的身份。郭河派出所所长朱崇镐和卢启华、胡圣平等民警很快联想起元月22日郭河拖拉机站一名驾驶员失踪之事。失踪的驾驶员名叫邹长高,年龄为49岁,家住本镇新杨村三组,邹长高的家人在邹失踪三天后,曾到派出所报过案,当时派出所还专门派民警与邹长高的家人一起在郭河镇周围进行寻找,但未见邹长高的踪迹。

“赶快把邹长高家人找来辨认尸体。”市公安局负责现场勘查的指挥者向郭河派出所民警作了吩咐。

邹长高的家人闻讯赶到现场辨认尸体后,一致肯定此无名男尸即是失踪了39天的邹长高的尸体。

侦查员们请邹长高的家人回忆了邹失踪前的情况。据邹家人反映,邹长高是在年前的腊月二十三日即今年元月22日晚上离家的,当时他身上大概带有200多元现金,左手腕上戴有一块手表,因天下着小雨,他还打着一把雨伞。

侦查员从邹长高的衣袋内没有发现钱,他的手腕上也没了手表。显然邹长高身上的财物被人搞走了。

邹长高,一个年近半百、已有家室的男人,一个拖拉机站“背袋子”(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一种用工方式,吃农村粮,拿集体的钱)的驾驶员,他是何时何地因何原因被何人所杀呢?

调查邹长高生前的各种社会关系,从中排查与其有矛盾纠纷的人,是侦查员要抓紧做的事。

侦查员们在调查走访中得知,邹长高这个人性情比较温和,无论是在家住的新杨村,还是在工作单位郭河拖拉机站,他的人缘都比较好,没有明显地与人结下什么冤仇。因此,他被仇家杀害的可能性不大。

他在拖拉机站当驾驶员,每月百把元的工资,自然是比农户的收入要高一点,但他毕竟不是单位的会计、出纳或领导,他没有掌握单位的财经权,也没有私自去承揽什么活,去捞外快。他的工资除供自己生活外,补贴一些家用,基本上没什么积蓄。因此推测,蓄意谋财杀人的可能性也不大。但从他身上的手表和200多元现金不见了,加之他本人是拖拉机站驾驶员的身份等情况分析,财杀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

仇杀的可能性不大,财杀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情杀有没有可能呢?

侦查员在走访谢家湾、新杨村村民和郭河拖拉机站职工时,有人反映:邹长高虽没什么积蓄,但他在拖拉机站工作,每月都有点活钱,他可能与谢家湾某中年妇女有那么层关系。

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侦查员获悉邹长高在1981年冬就与谢家湾的一名中年妇女来往密切,有时是邹长高到她家去,有时是她到拖拉机站来,由于邹长高的人缘关系比较好,同事、熟人都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把这件事在社会上捅穿。

拖拉机站一职工回忆,邹长高失踪前,大概是元月20日,他的老相好曾到拖拉机站陪了他一夜。

邹长高失踪的前一天其老相好曾来拖拉机站陪他住了一夜,这无疑是个重要的线索。因此围绕邹长高的这个情人展开调查显得非常必要。

侦查员再次到谢家湾走访时,谢家湾医务室卫生人员反映了一个情况:元月24日左右,与邹长高相好的那个中年妇女曾到过医务室,当时她用布包着额头,向医务人员要消炎药。卫生员分析她的额头可能有伤口,需要消炎。

一个家庭主妇,在年关快到时额头有伤口,要用药消炎。她的伤口是怎样形成的?联想到她与死者邹长高的特殊关系,侦查员们不得不进行深思。

与邹长高相好的她额头的伤口是与人吵架形成的,还是做活不小心被硬物砸伤?或是另有隐情?

但不管怎样,她与死者既然有那层关系,对于死者的一些情况,她应是知情的。因此,侦查专班决定正面接触这名中年妇女。

在传唤这名中年妇女前,侦查专班又一次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侦查员们认为:要说这名妇女涉嫌此案,目前还没有直接的证据,结论还为时过早,只能将她作为访问的对象进行询问。但她又不同一般的人,她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因而询问她,既不能用审讯嫌疑人的口气,又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必须慎之又慎。

侦查员们合计一番后,决定选择她头部的伤口是怎样形成的这一问题开展询问,看能否找到与案件相关的情况,找到破案的线索。

询问从3月1日深夜12点开始。可以看出与邹长高相好的这名妇女,在侦查员面前显得很镇静,但她的眼神中,还是露出了一丝惊恐,她的答对略显慌乱。她从刚开始认识邹讲到两人关系的发展,由远及近,但讲到今年元月19日时便顿住话头,不愿往下讲。

不愿往下讲,必定是有难言之隐。侦查员耐心地做工作,直到凌晨5时,她才承认元月20日她在拖拉机站陪邹过了一夜的问题。看来,她与邹长高确实是一对老情人。

预审经验丰富的副科长陈方欣请她解释额头的伤口是怎样形成的,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她似乎不愿讲。

“额头有伤口,要消炎,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但这伤口总不会无缘无故地形成吧?它总得有个说法呀!”在陈方欣等侦查员再三追问下,她称是与丈夫吵架,被丈夫用剪刀刺的。此时,她显得底气不足,说话已吞吞吐吐,神色又是一阵慌张。

她的这个解释符合事实吗?

侦查员转而询问她的丈夫李后明,李对妻子头部伤口形成原因的回答竟是她自己不小心撞在墙上了。

额头的伤口明摆着,伤口形成的原因,为什么夫妻二人回答的完全不同呢?看来这其中必定有名堂。

侦查员紧紧抓住她额头伤口的形成原因不放,终于迫使她缴械投降,不得不交待了元月22日夜在自家屋内与死者邹长高睡觉,被丈夫李后明发现后,李将邹杀死,将自己头部用三角刀刃砸伤的经过。

“突破口”终于打开了,侦查专班决定连续作战,突审李后明。

在获悉妻子已开口的信息后,李后明有些坐不住了,先前抱着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开始变软。侦查员们趁势对其进行政策攻心,他不得不交待了杀死邹长高的作案经过。凌晨6点,侦查员们在李后明家搜查出了杀人凶器三角刀,与裹尸布特征相同的布及死者的手表、雨伞等物。

经过一个通宵的紧张工作,侦查员们终于揭开了此案的真相。

元月22日晚上8点多钟,邹长高拿着雨伞,从郭河镇步行七里多路,来到谢家湾。和以往一样,邹长高敲开李家的后门,潜入房中与她相拥而卧。当邹长高从她口中得知李后明在外赌博时,便高兴地说:“今天可以睡个落心瞌睡了!”

然而,到转钟一点,李后明的钱输光后,便回家睡觉。进入房内,拉开电灯,李后明发现一个男人与自己的老婆躺在床上,平日里就因戴“绿帽子”而被人指指戳戳的李后明,不觉怒从心头起,他迅速在自家房内拿了一把三角刀,口里说着“好汉不杀梦中人”,他边说边用三角刀刃敲打二人的头部,将二人打醒。

从桃花梦中醒来的邹长高还从未遇过这阵势,他自知理亏,心惊胆战,向李后明连求“饶命”,并保证“今后再不来了”。但李后明此时已是“非要出这口恶气不可”了,他顾不得邹长高的哀求,气愤地说:“你来也好,不来也好,老子今天捅死你!”说着便向邹连刺数刀,邹因失血过多当即死亡。此时,她也不顾额头被丈夫用三角刀刃敲伤的疼痛,从邹的衣袋内搜出了200多元现金,李后明从邹手腕上捋下手表,后用布包裹了邹的尸体。

随后,夫妻两人将邹的尸体抬到新南渠边的一只木船上,运到离村两里多路的新南闸口,沉尸水中。

这是一起因出轨引发的血案。出轨的男主角惨死在情妇床上,戴了6年“绿帽子”的李后明无疑是个法盲,他也为自己杀人抛尸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查询资料未果,至于李后明夫妻俩结局如何,有资料的朋友可以补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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