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力高集团(01622)发布公告,继联交所于2023年5月24日发出的复牌指引后,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联交所的一封函件,当中载列公司恢复股份买卖的额外指引,即下文第(e)段。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须履行以下复牌指引:

(a)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并说明任何审核修订;

(b)对审核问题进行适当独立法务调查、评估彼等对公司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c)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公司已制定充足内部监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

(d)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e)证明概无与集团管理层及╱或对集团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力的任何人士的诚信、能力或品格有关的合理监管疑虑,从而令投资者承受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f)向市场提供所有重大资料,以便股东及公司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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