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槌,乐山市中院一审判处彭某某死刑

过完农历新年,四川的气温来了个大反转。3月1日一早,迎着阵阵春雨,《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一处老居民小区。

此时,毛小军(化名)刚买好菜回到家,正准备睡个回笼觉。他瘦削不高的身材,在身上的棉衣衬托下,更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常年的不良睡眠加上疾病,让67岁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更显苍老。

其所在社区网格员告诉记者,作为“三无”人员,社区为毛小军解决了低保问题,社区干部定期到他家里帮助打扫卫生。今年春节,多年不联系的姐姐来看了毛小军,这让他很高兴,而17年前的一场遭遇是他不太愿提起的往事。

命运捉弄

2006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一个废弃门市内,一名30岁左右的流浪女子被强奸杀害。经鉴定,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公安机关经摸排,锁定居住在附近的拾荒人毛小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毛小军前后10次供述均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

2006年8月24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7日移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个上午我就把卷宗看完了,嫌疑人前后10次供述的作案过程,在我脑海中呈现出的画面都是不连贯的,作案方式一直是变化的。”当年案件承办检察官、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雁飞(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感到非常不踏实。

毛小军作案之前在干什么,他是怎么发现被害人的,发现之后如何与被害人抓扯,怎么实施的强奸,如何离开的现场?

“作为一名检察官,唯有全面审查证据,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从一张白纸开始,勾勒出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王雁飞发现,该案在杀人方式、使用的凶器等一些细节问题上存在供证不一致等问题,特别是关于致死手段等关键性细节存在较大矛盾。

王雁飞去看守所依法讯问了毛小军。

“你捡起来的砖头是什么样的?”“是一块半截的烧砖。”毛小军在多次供述中提及击打被害人的砖头均为“半块砖”,而现场勘验显示是带有血迹的“整砖”。

王雁飞特意找了一块与现场勘验发现的整块砖尺寸大小相似的砖头,进行了称重,大概四到五公斤重,而现场发现的空心砖外部还裹有水泥,估计重量要超过五公斤。

在看守所,王雁飞观察到毛小军的手瘦骨嶙峋,无缚鸡之力,“写自己的名字时,手都是颤颤巍巍的”。他据此判断,毛小军拿起“整砖”较为吃力,用“整砖”多次击打被害人的可能性较小。

据毛小军供述,他是用砖头持续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而尸检鉴定意见显示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原因不相符”;此外,毛小军患有勃起功能障碍,而被害人体内却检测到了精斑。

“如果是毛小军作案,为什么没有发现他的血衣,或者衣服上有现场附着物,比如头发、皮屑和血迹等。”王雁飞在卷宗里没有看到毛小军到过案发现场的证据。

王雁飞认为,该案案发起因、部分现场状况、作案细节以及致被害人死亡手段等供述前后矛盾,现场勘验获取的物证也与毛小军无关联,且毛小军作案时间不明。

“虽然犯罪嫌疑人认罪,但从被害女子体内提取的精斑和现场提取的烟头两个重要物证尚未移送鉴定。”王雁飞告诉记者,在当时的办案环境和办案经费限制下,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必须做DNA鉴定。

2006年12月20日,乐山市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详细列明补查提纲,要求聚焦重要物证,补充能够证实毛小军案发当晚在现场的客观证据,包括对毛小军当日所穿衣服进行检查并提取血迹等物证,补充现场提取物证的送检情况和鉴定意见等。

图为乐山市检察院,检方曾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补充侦查,鉴定意见证实,被害人阴道纱上检出的精斑DNA与现场烟头上检出的DNA一致,但均与毛小军的DNA不相符,且毛小军患有勃起功能障碍,不能认定毛小军犯强奸罪。

“有刑讯逼供吗?为什么供述自己作案?”彼时,王雁飞再次询问毛小军。他肯定地答复:“没有刑讯逼供!我怕穿制服的人,见到他们浑身打哆嗦。每次讯问,刚开始我还能正常说话,后面他们反复问我,因为我有癫痫病,就脑壳发昏,开始胡言乱语。”

至此,毛小军被排除了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对他终止侦查。

转机出现

毛小军被释放后,处境艰难,虽然父母过世留给他的房子原址重建回迁,但是他的一日三餐又变得没有着落。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协商,通过社区为他解决了低保,毛小军就此结束了他靠拾荒过活的日子。

此后,乐山市检察院将该案列入重点督办案件清单,指派检察官全程跟踪引导侦查取证。通过定期召开命案积案清理工作推进会,听取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思路,建议公安机关将已经获取的犯罪嫌疑人DNA信息录入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并围绕侦查方向、证据调取和侦查行为合法性等提出取证建议,持续开展同步监督。

时间来到2016年,公安机关发现一名叫彭某某的男子的DNA与从本案上述两个物证上检出的DNA一致,便立即展开搜寻。

由于彭某某独居,没有使用通信工具,与家人也几乎没有联系,直到2020年3月10日,警方终将彭某某抓获归案。

到案当天,彭某某详细供述了自己当年强奸杀害拾荒女子的犯罪事实。

彭某某1979年生,性格古怪孤僻,喜欢独来独往,长期靠捡垃圾为生。2006年的一天,彭某走到嘉华水泥厂附近看到有一个拾荒女子走在他前面,想把她骗回家一起生活,于是尾随该女子到一处废弃的门市房。

彭某某叫该女子回家一起生活被拒后,就产生了强奸该女子的想法。他将该女子拖入堆有苞谷秆、稻草的另一间门市将其放倒在地,女子随即喊叫挣扎,彭某某恐罪行败露,便骑在女子腰间,用左手扼其颈部,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

该女子仍继续喊叫、挣扎,彭某某见状,扔掉折叠刀拿起地上一块砖头朝女子头面部进行连续打击,直至女子无反应后,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再用稻草等物品掩盖女子后逃离现场。

2020年6月12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出补充侦查的方向和提纲,主要聚焦在八个方面:关键物证阴道纱的提取笔录、烟头的提取、保存、送检的过程;在案其他物证比如砖头上血迹、墙上喷溅血迹的鉴定情况;再次讯问彭某某核实其供述提及的用砖击打被害人的位置、力度,以及被害人的状态;调取证实毛小军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时患有癫痫及发病频率、诱因、症状的相关证据;核实彭某某离开现场后,是否有第三人到过现场等。

2020年6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承办人、乐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雷文莉第一时间仔细查看了公安机关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

“经审查,录音录像非常完整,没有间断,没有发现公安人员有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形,清晰呈现了彭某某从不供到供述犯罪经过的全过程,前后大约5个小时。”雷文莉回忆说。

然而,当雷文莉到看守所讯问彭某某时,彭某某推翻了之前所作的有罪供述:“那个事情不是我干的。”

真相大白

如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彭某某为该案真凶,成为此案的重中之重。

雷文莉和王雁飞多次参加案件会商,重点补强阴道纱、烟头等关键物证提取、封装、送检程序,使之形成闭环,确保物证收集的合法性。另外,还专门就鉴定意见咨询法医,通知原鉴定人出庭作证,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说明。

在审查证据时,彭某某接受讯问时提到的三个细节,引起了雷文莉的关注:

“案发当天,她穿了一双破烂的布鞋……”而这一细节在原案证据里从未被提及,雷文莉要求公安机关仔细查找当年现场勘验的照片,最终找出了遗留在案发现场布鞋的照片。

彭某某供述的另一个细节,他曾使用折叠刀捅刺过被害人面部。“根据这一供述,我们找到了被害人左眼外眦部存在皮肤裂创。经鉴定,该裂创不排除是锐器伤的可能性。”

“打她的砖是空心砖,大概12厘米高,24厘米长,空心砖中间共有三个洞,中间是一个椭圆的大洞。”彭某某还在多次供述中说过,他右手摸到的是“一块完整的砖头”,这一供述与现场勘验发现的带血的整砖相吻合。

雷文莉惊异于彭某某时隔14年后能准确清晰地描述出空心砖的大小及特征,她翻阅讯问笔录,发现彭某某有在山西侯马砖窑打工的经历。

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彭某某的供述相互印证,雷文莉进一步确认了彭某某所作有罪供述的真实性。

通过上述工作,确保在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彭某某为该案真凶。

排除毛小军的嫌疑是检察机关开展的另一部分工作。

“这个案子不是我干的。”2020年5月26日,公安机关通知毛小军到公安局核实情况,毛小军这样说。

经过多次审查,当年案发时的两个物证检测出的DNA都指向彭某某,同时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证明毛小军到过案发现场。

2020年9月3日,乐山市检察院以彭某某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3月23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彭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一审判决后,彭某某上诉。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曾以犯强奸罪判处彭某某死刑,图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9日裁定发回重审。2023年5月8日,乐山中院以同罪名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彭某某未再上诉,判决已生效。该死缓判决已被核准。

“乐山办理这起长达17年的强奸杀人案,可以说是刑事证据审查模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更加体现出客观性、亲历性、系统性审查的重要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印波评价道,该案中,检察官抓住了看似稳定但存在矛盾的供述这一细节,以DNA证据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排除了毛小军的作案嫌疑,检警协作配合通过科技手段坚持不懈追踪真凶,最终实现“不冤枉无辜,不放纵犯罪”这一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结果。由此,我们看到了在“办案就是办人生”理念下,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正逐步走向更高水平,更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可感可触。

如今,每到傍晚时分,毛小军都会在小区和周边遛弯,看看外边的新鲜事。

“感谢检察机关澄清事实,感谢政府和社区的关心。”毛小军说。

这起持续了17年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走出卷宗、走出办公室,建立起书面阅卷审查与调查复核证据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通过将在案证据进行串联和对接,去伪存真、察微析疑,发现其中的疑点和矛盾。

王雁飞说,通过亲历性审查也更加直观感受到被害人遭受的巨大不幸,确保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来源:法治日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