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东莞市委市政府就“东莞存在灌水活牛进入屠宰场”一事发布通报。全文如下:
9月5日,南方+等媒体报道了东莞市存在灌水活牛进入屠宰场的新闻,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赶赴厚街镇河田社区七姐妹山涉事“活牛灌水窝点”、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现场调查处置,现场活牛尿液抽检均为阴性(主要检测“瘦肉精”),目前涉事活牛供应商李某等5名人员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暂停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活牛屠宰业务。
经调查,李某等人提供活牛全部购自东莞市横沥牛行,在厚街镇河田社区七姐妹山一处农场内对活牛强行灌水后,送往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进行屠宰,肉品销往东莞、广州等地。9月5日下午,相关部门迅速对相关肉品进行全面追查截留,并送往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具后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派出执法检查组对全市4家牛羊肉屠宰企业深入开展屠宰企业查证验物、“瘦肉精”检测以及肉品品质检验等情况详细检查,确保相关屠宰企业规范管理。
自9月6日起,东莞将进一步严格牛羊、生猪等进场关、屠宰关和出场关把控,通过实行横沥牛行与屠宰企业“点对点”调运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运输车辆闭环管理、提升视频化信息化监管能力等措施,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此前,南方+记者暗访了东莞一处注水牛窝点。
微博截图
据报道,有市民报料称,在东莞市厚街镇七姐妹山上,存在一处注水牛窝点,牛贩子为牟取暴利,每日拉牛到此处进行注水,以增加牛的重量。
记者暗访发现,工人将牛拴在铁架上后,将一根约两米长的黑色硬管直接插入牛嘴,再接上另一根软管往里注水,每头牛要注水2分钟左右。场地内湿漉,工人们打着赤膊,只穿一条内裤,挨个给牛注水,动作粗暴、娴熟。
经估算,每头牛的注水量近50升,可给牛增重近百斤。工人给牛注水时,牛会前后踱步挣扎,面相难看,牛嘴不断有白沫吐出。有的牛不配合、吐出水管,工人会强行把水管塞入牛嘴,继续进行灌水作业。同一批牛离开注水窝点时,体型已发生明显变化,浑身变得浮肿,肚子被撑得滚圆。
牛被注完水后,立即就被送到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食品分公司,这是一家正规的屠宰场。牛被拉进屠宰场前,有检疫人员在门口对牛进行取样。
东莞一位活牛养殖从业者称,目前牛肉的市场价格约40元一斤,一头牛灌进约百斤重的水,屠宰后的肉的重量能增加约60斤,注水能使牛贩子在每头牛身上获得数千元的不法收入。
这些牛肉的目的地有东莞虎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东莞某餐饮公司、广州天河区沙河广场等地。
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表示,“毫无人性”“贪婪又残忍”。
网友评论
给牛灌水增重的事件并不少见。就在今年7月,据澎湃新闻报道,海南海口金田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公司)屠宰户被曝今年4月至5月期间,在屠宰活牛前强制给肉牛大量灌水。
澎湃新闻获取的暗访视频显示,活牛被强制灌水后痛苦地挣扎、摇头,有的牛因为胃里灌水太多,工人一边灌水,牛一边向外吐。
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屠宰户违法给牛灌水,主要还是受利益驱使。按牛肉批发价均价40元/斤计算,每头牛可因灌水使牛肉增重30至50斤,一头牛多赚1200元至2000元,多灌水几头牛,利润就非常可观。一旦驻场兽医和市场监管不严,屠宰户肯定会想方设法给牛灌水。
海口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之前对涉事屠户的处罚外,金田公司被处罚十余万元,目前正在走处罚程序。同时,金田公司的整改已完成验收。
除了给牛灌水,还有不法商人给羊灌水。2021年3月,澎湃新闻暗访山东聊城某大型羊肉屠宰场发现,当地存在给活羊注水后宰杀,每只羊注水量约6斤左右。鲜羊肉批发商坦言,注水羊在当地很普遍。业内人士称,注水羊肉不但破坏肉质,还容易滋生细菌,生长寄生虫。当年3月20日,聊城冠县人民政府通报,涉案人员3人已被刑拘。行政执法部门对涉事屠宰企业进行行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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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骑着摩托车朝一群野牦牛冲去,受到惊吓的牛群开始逃跑,然后趁机掳走跑不快的野牦牛幼崽。” “他们把小野牦牛卖给养殖场,驯养长大后用于跟家养牦牛繁殖后代。” 日前,青海警方公布一批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7·06”“7·1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了这两起案件的侦办细节。 法院已于近期对两起案件作出判决,涉案的8人分别被判4年6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他们总共猎捕了20头野牦牛幼崽,并造成其中14头死亡。 “这是一个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层击破的侦破过程。”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上述两起案件集“猎、购、运、销”于一体,已经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产业链。在侦办中,警方通过跨区域执法协作,深化司法联动、部门联动,利用生物技术的司法鉴定,抽丝剥茧,最终锁定犯罪。
▲警方解救的野牦牛
运输途中发生车祸
一名盗猎者和8头小野牦牛死亡
“我们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一直都是高压态势。”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2年7月1日,青海省曲麻莱森林公安接到线索后,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初步调查。
经查明,2022年6月期间,索某伙同顿某在青海省可可西里查乌马地区非法猎捕野牦牛幼崽8头,后犯罪嫌疑人顿某驾驶车辆欲将8头野牦牛幼崽运输至格尔木,途经109国道发生交通事故,致犯罪嫌疑人顿某及8头野牦牛幼崽当场死亡。
据办案部门介绍,警方在侦办“7·06”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过程中,又发现另一起涉嫌非法猎捕野牦牛的犯罪行为,遂于2022年7月13日受案并立案侦查。
在“7·1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达某、果某、丹某、白某4人于2022年6月期间先后两次在青海省可可西里查乌马地区非法猎捕12头野牦牛幼崽。2022年6月12日,达某、果某、丹某3人将猎捕的12头野牦牛幼崽运输至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某牦牛专业合作社,运输途中导致6头野牦牛幼崽死亡,将剩余的6头野牦牛幼崽分别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布某、某保、才某3人。
办案部门介绍,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野生牛科动物一头以5万元计算,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则按其基准价的10倍进行估算,因此两起案件合计涉案价值上千万元。
让野牦牛与家养牦牛繁殖以良种繁育基地“洗白”身份
野牦牛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典型的高寒动物,也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牛种。野牦牛栖息于海拔3000-6000米的高山草甸地带,体型高大凶猛。
“他们骑着摩托车朝一群野牦牛冲去,受到惊吓的牛群开始逃跑,然后掳走跑不快的野牦牛幼崽。”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非法猎捕者把野牦牛幼崽逮到后,将其卖给牦牛养殖场,目的是让野牦牛和家养母牦牛繁育后代,改变牦牛血统,从而牟取巨额利润。此种行为是在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实施的新型犯罪案件。
▲被非法猎捕的小野牦牛
青海省公安厅森警总队负责人介绍,“7·06”“7·13”涉案的野牦牛共20只,保护级别高、数量大,是青海省少有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牦牛)的重特大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群众高度关注。
办案民警介绍,警方侦查发现,该案集“猎、购、运、销”于一体,已经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产业链。猎捕者以1.2万元/只的价格出售给买家,买家再将野牦牛与家牦牛进行配种改良基因,从中获取利益。在非法收购非法猎捕的野牦牛幼崽后,这些养殖场又以牦牛良种繁育基地的名义向有关行业部门申请批准,将“非法”“洗白”后转换成“合法”。
剥丝抽茧发现犯罪团伙8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为了实现“全环境、全链条、全要素”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青海警方采取了跨区域执法协作,深化司法联动、部门联动等创造性办案举措。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猎捕野牦牛幼崽均在高原无人区,作案隐蔽,很难被发现。办案民警介绍,在侦办这两起案件中,专案组通过走访西藏、青海两地周边牧户350余人次。经多方了解和调查,民警对顿某行动轨迹及交通监控视频展开排查,确定其准确的活动轨迹后,最终获悉重要线索,并就此排查出本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索某。
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代的情况下,专案组回过头来重新梳理案件脉络,寻找突破口,最终从嫌疑人手机通话记录、财付通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大量数据信息着手,层层抽丝剥茧,最后将该案其他团伙扯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据悉,2起案件已于2023年5月9日、10日分别一审当庭宣判,涉案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5万元至5.5万元不等。同时,承担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07.93万元。
▲法院开庭审判
据了解,青海警方始终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2022年以来,在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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