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嘉兴,一名男子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别墅,当时这名男子按揭向银行贷款了392万。然而付完首付以后,开发商却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楼盘烂尾,无法按时交付。别墅自然也就荒废,没有办法住了。于是这名男子立刻停止向银行支付月供,但是贷款银行却起诉了这名男子,要求这名男子偿还剩下的金额。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这名男子不用偿还剩下的金额。原因是因为开发商无法正常交换导致合同解除,所以这名男子的依据充分,开发商不仅要承担剩余的贷款,而且还要付相应的责任。

看到这一幕的网友们却各有各的看法:

“说实话,这次我要站银行,也不是说去帮银行说话。个人觉得消费还是有现货再去买会更好一点,贷款就向你问好朋友借钱买东西一样,如果这个钱你给了别人被骗了,那是不是就不用换好朋友钱了?那好朋友不就是亏了吗?”

“站在普通的百姓角度来说,我觉得这个法院的判决非常不错。但是站在银行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这个判决真的很无语。”

“反正以后买楼盘的话还是长点心,最好还是买已经交房的,买到烂尾楼真的是拜拜,浪费了一辈子的血汗钱。”

小编觉得网友们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的,像我们买房子的话最好还是买现货,毕竟现在烂尾的楼盘也不在少数,如果真的烂尾了,那就辛苦了一辈子的血汗钱,还要还贷款,每个人都挺不容易的,还是要为自己的长远做打算。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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