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免赔!”山东淄博,6个大人带着3个小孩参观国艺展览馆时,其中一名年龄较小的小孩意外将一个价值119600元的瓷瓶打碎。事后负责人回应称,全额免赔!网友们表示:“真大气!给淄博旅游上大分!”

小孩打碎博物馆近12万瓷瓶被免赔 律师:若要赔偿应以市场实际价值为准

图源:新京报

现场视频显示,瓷瓶被摔碎后,有一个小朋友说“这下闯大祸了吧?”展示柜上的标牌明确注明“损坏应当照价赔偿”,而被摔坏的瓷瓶标价为119600元。

事后展览馆负责人表示,虽然我们写了照价赔偿、但孩子应该不是故意的,且假期人多,我们也有照顾不周之处,确认孩子没有受伤后,决定全额免赔!

有网友认为,即便实际价值是标价的5折,那也是价值6万元,这家展览馆的负责人真大气!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若要赔偿应以市场实际价值为准

首先,每位家长都对自己未成年子女负有监管和教育的义务。家长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指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8岁-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但无论是否已满8周岁,家长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对于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遵循填平赔偿原则。即不以标价为准,应当要以市场实际价值为准。当然,如果119600元确实是市场实际价值,那么侵权人也只能是为自己过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不过瓷瓶的主人,即财产所有权人已经明确表示全额免赔。那么无论价值多少钱,家长都无需赔偿了。

最后,虽然家长最终没有因此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希望家长经此一事后要引起重视,并切实履行作为家长的义务、监管教育好孩子!以免再“闯祸”!

(零度时评综合第一现场、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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