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过香港查案剧《法证先锋》的第三部吗?在这部电视剧里有一个案件是这样的。

某栋房子的屋主离开香港多年,住在这栋房子里的租客想要通过一个叫做“逆权侵占”的法律来占有房东的房子,随后发生命案。

在这个案子里,租客至少还给过房租,然而在英国,却发生了一件极其荒唐的事,同样关乎到“逆权侵占”。

1997年,英国的一个建筑工人基思在伦敦纽伯里公园附近工作期间,他惊喜地发现了一个“上天赐予的礼物”。

那就是在这边的一栋三居室半独立式住宅竟然已经空置了,而且屋主也从未出现。

他发现这栋房子门口都积满了很厚一层的灰,窗户也都紧闭着。

在观察一段时间后,喜出望外的基思兴高采烈地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住了进去。

那时候的基思心里真的非常高兴,因为他拥有了一栋房子,而且如果顺利的话,这栋房子以后甚至可能完全属于他!

在住进去后,基思便一点点地对这栋房子进行装修翻新,让房子看起来没那么老旧。

他这么一住,就是十几年,期间屋主从来没有出现过,他也就完全把这栋房子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既然屋主一直不出现,那基思也就不再客气了,所以在2012年,基思就心安理得地拖家带口地全都住进了这栋房子。

他仿佛真的成了屋主,开心地跟自己的家人介绍这栋对他来说熟悉的不得了的房子的构造。

毕竟在过去10多年时间里,基思都很用心地对这栋房子进行“保养”,真的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实际上,基思住在这里是真的一点都不心虚的,哪怕他根本就不知道屋主是谁,但他也不在乎。

因为他不怕,哪怕屋主突然出现,他也完全“有法可依”,能够“有理有据”地称这房子已经是自己的了。

而基思的“法”正是“逆权占有”!

这个法律在英国是正当的,虽然本意是想要让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但也成了基思占有别人房子的一大“靠山”。

这跟“偷家”实际上真的没啥区别,但人家有依据啊,基思一点都不觉得心虚,反而觉得自己已经住了10多年了,合法拥有这套房子很正常。

2014年,基思正式提交了逆权占有的申请,准备正式成为这栋房子的主人。

这种行为真的跟盗窃也没啥区别了,但根据“逆权占有法”,法官最终还是判定基思拥有了这栋房子的所有权。

给出的主要原因是:原来的屋主确实已经超过10年没有对这栋房子进行任何打理了。

不过,法官同时还判基思犯下了非法入侵罪,毕竟他当初进入这栋房子时,并没有得到房子主人的允许。

这下原屋主作为“苦主”终于知道自己的房子被人非法入侵后占有,不再属于自己了,那肯定是非常生气的啊。

“苦主”有何想法暂且不提,基思那是真的很开心,这就是空手套白狼的高境界啊。

一文不花就拥有了这么大一栋房子,他这个普通的建筑工人少说是少奋斗好多年。

虽然被判犯下了非法入侵的罪,但也就缴纳一些罚款而已,对基思而言那真的是不痛不痒。

要知道,这栋房子当时的价值大概是40万英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所以基思对法官判处的最终结果还是非常满意的,这完全就是赚大发了。

基思一家在拿到判决书后,开开心心地搞了个派对,一家子聚在一起举杯庆祝了这件喜事。

至于苦主科林这边,那真的是糟心得很,科林在得知自己的房子被“非法占有”后,非常难过。

科林这个苦主是真的憋屈,一方面,这栋房子满载着他和已经去世了的母亲的各种回忆。

在母亲去世后,科林因为睹物思人,才伤心地离开了这里,当时是1996年。

另一方面,科林本人并没有放弃这栋房子,在过去10多年时间里,他都一直在坚持给这栋房子缴税。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税是他的交的,住的却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外人,对方甚至还擅自翻新房子。

心有不甘的科林第一时间就上诉了,试图拿回房子的所有权,并不想让这栋房子变成别人的所有物。

但很可惜的是,科林的上诉并没有成功。

法官给出的理由有2个,其一,这栋房子的所有人实际上是科林的母亲,她的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嘱说这套房子归他了。

那么在科林并不是这栋房子的管理者的情况下,他上诉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其二,自然就是基思已经在这住了10多年了,符合“逆权占有”的多项要求。

被驳回上诉的科林极为委屈地失去了跟母亲有着无数回忆的房子。

而更让人感到生气的是,在几年后,基思竟然把这栋房子卖掉了!

基思这栋房子最后卖出了54万英镑,可以说是实打实的大赚了一笔。

在关于这栋房子的故事披露后,从基思手中买下这栋房子的人说:

“我事先并不知道有这样一段历史,但我花了钱,整个交易过程都是合法的,不论如何,这栋房子如今确实已经是我的了。”

“我跟我的家人都和基思接触过,我们当时都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并不坏。”

“不过我们也觉得挺神奇的,基思直接把别人的空房子占为己有并以此盈利,这种行为,并不是那么正确。”

不仅仅是买下房子的人觉得无语,就连网友都认为基思的行径存在问题,网友们说:

“真没办法想象有的人能够这么厚颜无耻,真是太不要脸了!强行占据别人的房子,小偷!”

“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住了别人的房子,后面竟然还拿来卖,真的好恶心,这是我见过最可恶的小偷了。”

“难道房子空出来了就是你的房子了吗?真令人厌恶,擅自住进去还乱装修,这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一定不会当过他的。”

“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说什么基思没有错,对啊,从法律角度来说,他可能确实合法,可这在道德层面难道不是存在很大的问题吗?”

“为什么要这样破坏一个老人与他的母亲仅剩的回忆?科林真的太可怜了,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人。”

在被网友痛骂后,基思非常委屈地直呼冤枉,还扬言说他亏大了……

基思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我是小偷,既然逆权占有本身存在,那就有存在的道理,我不应该因此被骂。”

“大家骂我捣毁了一个老人的回忆,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也很亏,也很难受。”

“这就跟一场无法醒来的噩梦似的,一切都糟糕透了,太痛苦了,事实并不是你们说的那样,我真的亏大了!”

“你们都觉得我赚了54万英镑,但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赚到!”

“在过去这么多年时间里,为了翻新和维护这栋房子,我花了至少15万英镑。”

“此外,在法官认定我是这栋房子的所有人后,我还赔偿了科林的孙女24万英镑!”

“你们更不知道的是,我还支付了40万英镑的律师费!我哪里赚了!我一分都没赚到!我亏了!你们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

“你们自己算算吧!我到底怎么就赚到了?还骂我是小偷,我从中根本就没有任何利益可图!”

基思很委屈,也很愤怒,认为网友们不知真相不断骂他真的很过分。

不过基思并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也有部分网友也确实是站在了基思这边。

这些人说:“我并不认为基思真的像这些人说的那样是个无耻的坏人,我觉得你们存在一些偏见。”

“其实如果不是基思的话,这栋房子也会空置十多年,甚至是更久,这只会让这栋房子趋近腐坏,基思至少一直都把房子维护得很好不是吗?”

“实际上我觉得基思其实没有什么错,他知道逆权占有,这也算是他通过知识,再加上一些冒险精神,以此赚到了一点钱,这其实也是他的能力啊。”

“有些搞不懂为什么大家要那么生气,科林空置那么多年都没去打理,这对这栋房子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没必要一窝蜂地骂基思,大家都应该知道,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他一点错都没有,当然,除了他非法进入别人的房子外。”

不管怎么说,反正最后这栋房子已经不是科林也不是基思的了。

按照基思的话来说,他并没有因为这栋房子赚到钱,反而还亏了,至于科林,他就是失去了一栋房子。

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唯一一个赚到了的其实是律师?

毕竟基思说他支付了40万英镑的律师费,这也就相当于当初他占有这栋房子时,这栋房子的价值。

而且这律师费也不是基思一个人单方面在支付吧,科林那边用也有一笔律师费需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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