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14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金罚决字〔2024〕3号)显示,因项目贷款发放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罚款125万元;对王必恺(浙商银行湖州分行安吉支行行长)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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