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消息,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会近期已发布《第三届二次教代会代表团意见建议的答复》,学校相关部门对第三届二次教代会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答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今年4月召开了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有代表提出“青年教师每月发放四五千元工资,难以养家糊口”,“建议青年教师的绩效工资能每月足额发放”。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12月初公布人事处的答复称,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方案》(湖财院校发[2019]11号)第三条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由原来的各占70%、30%调整为各占60%、40%。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在岗人员实际聘任岗位为依据,在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以教职工对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等各项工作所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原则上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执行上述文件精神,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发放6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底将根据教职工工作量、实际贡献和考核结果等发放40%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基础性绩效的发放情况为:以校内某位青年教师(专技十级)2023年10月工资为例,该教师工资应发数约为7360元,其中,养老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约980元,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约1200元,个人缴纳部分共计约2180元,所以工资实发合计约5180元;该教师养老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约2250元,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约1200元,单位缴纳部分共计3450元。该教师10月份工资福利合计约为10810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位于长沙市,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646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50人,副高职称教师277人;有博士学位教师467人;有博士生导师10余人、硕士生导师8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2101人;联合培养硕、博士研究生85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年终绩效一次性发放,今年仍可对教职工形成税收优惠。例如,云南艺术学院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上有代表称“部分教职工建议20%绩效半年发放一次”。云南艺术学院近期答复称,国家新个税法自2019年实施,采用“按年计税,每月预扣预缴,年度清缴”的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是按年度综合所得计税,所以并不会因年终绩效发放次数改变而对税额有所影响。相反,按现行国家政策:“全年一次性奖金实施按月单独计税政策可至2023年底”,今年20%年终绩效一次性发放还可对教职工形成税收优惠,而不是增加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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