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设“杀猪盘”骗钱,9名缅北回流人员因跨境电诈在无锡获刑

为赚“高额工资”,明知是从事诈骗仍铤而走险偷渡缅北——无锡江阴法院9月19日对9名缅北回流人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杨某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黄某先后在缅甸勐波洪门大厦、五金建材城等地租赁办公室并成立电信诈骗公司,采用“杀猪盘”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公民钱财。该公司从上而下分为老板、总监、代理、组长和业务员,另有财务、客服、后勤等。业务员通过社交软件寻找被害人,通过聊天、“谈恋爱”等取得信任,为进一步诱骗做准备。据查,黄某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仅针对江阴的被害人梅某就骗得140余万元。

2020年,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9人通过熟人介绍等偷渡至缅甸,成为诈骗公司业务员。由于“提成”低,还得自己支付住宿、餐饮等费用,与想象中的“高薪”相去甚远,“业绩”不好又会被打骂,2021年前后,9人通过爬山、看病、躲玉米地等方式逃离,偷渡回国,在诈骗公司的“工作时长”11个月至4个月。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9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9名被告人均为从犯,系犯罪未遂。结合各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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