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9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9日消息,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9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控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资本金未及时到位;贷款管理不审慎,风险暴露不及时;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形成不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4月12日决定:对湖北银行罚款290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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