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5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晶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9月27日依法受理了美晶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美晶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美晶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公司主要从事石英坩埚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盛机电直接持有公司57.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晶盛投资直接持有晶盛机电47.39%的股份,为晶盛机电的控股股东,晶盛投资通过晶盛机电控制发行人57.84%的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建伟和邱敏秀,何俊(邱敏秀之子)、何洁(邱敏秀之女)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曹建伟、邱敏秀合计直接持有晶盛机电5.63%的股份,通过晶盛投资控制晶盛机电47.39%的表决权,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晶盛机电53.03%的表决权,为晶盛机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何俊与何洁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晶盛机电53.67%表决权。此外,曹建伟作为杭州睿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杭州睿通控制公司4.97%的股份。因此曹建伟、邱敏秀及其一致行动人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2.81%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故曹建伟和邱敏秀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美晶新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美晶新材原拟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石英坩埚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宁夏鑫晶石英坩埚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美晶新材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夏静波、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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