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阿斯塔纳6月20日电 一项禁止在哈萨克斯坦进口、生产和销售电子烟的法律当地时间20日在哈萨克斯坦生效。

  综合哈通社及腾格里新闻网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于2024年4月19日签署了一份医疗保健领域的法律修正案。该修正案其中一项为禁止在哈萨克斯坦进口、生产和销售无烟烟草制品、电子烟、电子烟调味品和液体,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商标、名称进行广告宣传。该法案于签署后60天内(6月20日)在哈萨克斯坦生效。

  该法案生效后,在哈萨克斯坦销售电子烟,将被处以最高73.84万坚戈(约合人民币1.16万元)的罚款,或200小时以下的社区服务,或最高50天的监禁或拘留;进口、生产电子烟,将面临最高730万坚戈(约合人民币11.5万元)的罚款,或600小时以下的社区服务,或最高2年的监禁或拘留。

  该法案未对使用电子烟的人设处罚规定。按哈萨克斯坦相关法律规定,在未经授权的场所吸电子烟的处罚与吸卷烟相同,最高将处以11076坚戈(约合人民币174元)的罚款。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