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院”的自毁,是早可预见的结局

针对被撤销登记一事,6月24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管院”)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已成立专班应对此事,“我们也很头痛”。

据大皖新闻报道,此前,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告称,中管院存在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滥设下属机构,以及大肆招揽各类“特聘专家”“院士专家”“客座教授”,违规向企业颁发“中国”字头荣誉证书等行为,故被撤销登记。

红星新闻:借“中字头”挂名合作,实为敛财牟利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是“中字头”事业单位,本该爱惜羽毛,珍视公益属性。然而,其为了实现牟利目的,不惮于利用各种方式敛财。

一方面,对社会大肆销售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另一方面,大肆招揽各类“特聘专家”“院士专家”“客座教授”,违规向企业颁发“中国”字头荣誉证书、建立“中国”字头基地、主办“中国”字头论坛会议……三年前,备受舆论关注的“熟蛋返生”一文作者拥有多个头衔,其中就包括“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心脑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足以可见,其所谓的“专家”成色几何。而这种挂名合作背后,少不了还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封面新闻:用正规身份做野鸡生意,纯属咎由自取

“中管院”的奇葩之处在于,多年以来,其始终把不务正业视作正业,把歪门邪道当成正道。诚如其主办单位所声明的,“在实际运行中,中管院在相关资质证件存续期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始终处于规范管理建设阶段”——这话说得委婉!翻译过来,大致就是“中管院”长期摆烂、死不悔改,给了时间、给了机会,但就是一条道走到黑。

事已至此,再无转圜余地。也难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公告,会连续用“四个严重”严厉声讨。严肃处理,有理有据。连根拔起,以儆效尤。用着正规身份,做着野鸡生意,“中管院”的自毁,是早可预见的结局。

潮新闻:拿“事业单位”当挡箭牌,法律不会轻饶

“事业单位”不是违规挡箭牌、免责牌,不要以为顶着“国家级”帽子,就有了逾越规则与法律的“特权”。没有法外之人,也没有法外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做人做事。也希望借着此事,能让更多事业单位得到警示,进一步明晰这类单位的行为边界、并强化巡查、监管与问责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有力查处。就此事而言,相关案件参与其中的具体人员该如何处理?相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都需要法律来给出一个个具体而明确的交代。

很多事情,即使有事业单位背书,也不一定没问题,大家平时还是要擦亮眼睛,不要偏听偏信,一定要多方求证,审慎判断,一旦察觉违规违法行为,当第一时间举报,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澎湃新闻:以“被撤销”警示,重申社会公益属性

这些含金量被严重稀释的职业证书,带来的是什么?就是大量非专业人员进入一个行业,在自己不擅长的岗位上从事着专业性工作。尤其是,当有中字头事业单位背书,势必会误导大量消费者,使其权益受损。再往深处想,还会拉低一个行业的门槛,滋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消解公共机构的社会公信力。

被撤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也是一面镜子。它提醒更多的事业单位、公益机构,一定要摆正位置,回归初心。事业单位当然可以有“事业心”,但必须是职责范围内,有益于行业和社会的正当事业。公益机构也该有公益的样子,不能钻进钱眼里出不来,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为所在行业创造社会价值。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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