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是指免除或减轻罪犯的罪责或刑罚。它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刑法措施,在史籍中早有记载。赦免是政府给予一个特定团体的囚犯或特定类别的囚犯的免罪。 而在古代有一种罪,犯了就必死,皇帝都无法赦免!

这个罪名叫“采生折割人”,在明清时期,这种罪和谋反叛乱同一个等级,但罪行确是更加恶劣,就算是遇到皇帝登基还是什么特大皇家喜事,也不准被赦免,即使是皇帝亲自开口也不行,主要是这个罪行太残忍。 “采生折割人”顾名思义就是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去残害儿童,采就是抓的意思,生就是生命,折割就是刀割斧削,换句话说就是控制儿童,用刀斧等利器进行没有人性的残害。

采生折割人,此乃十恶中不道所包括的一种罪行,始见于元律。《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加功者斩首,但其财产、家口不在断付、应流之限;不加功者,依谋杀人律减等。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首犯也处斩,妻子流二千里,但其财产和同居家口则不在断付、应流之限。从犯,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减一等。里长知而不举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告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采生折割”得钱容易而且多,这就引得不少乞丐纷纷仿效,由于“折割”时,手法野蛮,生坯的死亡率是极高的,为扩大生坯来源,乞丐四处搜索。明清之际有所谓“拍花的”,即专门拐骗幼童以行采生折割的歹徒,清人李虹若《朝市丛载》说:“拍花扰害遍京城,药术迷人任意行。多少儿童藏户内,可怜散馆众先生。”可见当时此患之烈。乞丐都是拍花中的主要参入者。恶丐们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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