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为进一步规范潜山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潜山市辖区共计11处电子警察将于2024年6月16日启用,具体地址附后。

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者将依据电子警察拍摄记录依法予以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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