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秉清受贿案。

▲王秉清受审 图据六盘水中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3年,王秉清利用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9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秉清的刑事责任,王秉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秉清是今年2月通报被查的,6月26日,他被通报开除党籍。贵州省纪委监委当时通报称,经查,王秉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搞权色交易,退休后收受礼品;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王秉清出生于1957年,河北康保人,曾任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遵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州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2018年,他任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2021年卸任。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许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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