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概况

甘肃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49年9月,时称“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升格为专科层次公安高等职业学院,2024年7月经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甘肃警察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2个校区,占地面积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训场馆15个、实验实训室26个,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55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馆藏图书70万册,电子图书23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77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11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85人,获得省部级荣誉和奖励教师29人次,入选陇原青年英才、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11人次,7名教师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900余人。
学校现开设10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其中4个专业系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和省部级重点(特色、骨干、示范)专业,获批8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示范课程,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先后荣获“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立足警务职业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主要培养执法办案类警察职业专门人才和执勤服务类警务技术专业人才。办学76年来,为西北及全国公安、司法、安保部门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公安民警和相关行业在职干部16万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成为甘肃及西北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2025年招生计划2850名。
(一)公安专业
公安专业招生计划510名,全部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二)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
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2340名,其中本科计划90名,学制四年;专科计划2250名,学制三年。


三、招生条件
(一)公安专业
1.资格条件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5年高考资格,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参加甘肃省2025年高考;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及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合格标准:男性50米跑不超过9秒20厘秒,女性50米跑不超过10秒40厘秒;
(2)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标准:男性1000米跑不超过4分35秒,女性800米跑不超过4分36秒;
(3)立定跳远。合格标准:男性立定跳远超过205厘米,女性立定跳远超过150厘米;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合格标准:男性一分钟引体向上超过9次,女性一分钟仰卧起坐超过25次。
本标准中的“不超过”“超过”均包含本数。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4.复查
公安专业新生在入学两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体格状况、心理素质和学生档案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
1.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3.体检复查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校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四、招生办法
(一)公安专业
1.信息填报和表格准备
有意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https://kw.ganseea.cn/login),填报并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所有表格必须正反面打印)。考生应认真对照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信息,填写不实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需注意“家庭成员情况”与“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中已故人员不能漏填。
2.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报考学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持《政治考察表》,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受考察。政治考察时间安排在2025年6月16日至6月27日进行。未进行政治考察的考生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密封完好的《政治考察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3.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即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0:00。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未完成计划时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仍采取平行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4.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由省公安厅委托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对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结合患病经历审查,综合分析作出体检结论。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
根据公安院校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照科目及性别要求,依次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最后一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7月1日18:00,省教育考试院、省公安厅公布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线,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kw.ganseea.cn/login)查询是否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本人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2日至5日,每日8:30—16:00在学校魏家庄校区(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组织,考生可在兰州市大砂坪小学公交站乘501路车到皋兰县医院下车,换乘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到。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笔试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学籍证明)以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和由公安机关密封完好的《政治考察表》(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政治考察附属材料)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递交《政治考察表》或《政治考察表》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带食物和饮用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3)结果查询
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且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于7月8日登录甘肃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信息填报平台查询本人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


(二)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
1.报考学校其他本科专业(司法鉴定学、应急管理)的甘肃考生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0:00。安排在本科普通批C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专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8月4日20:00至8月7日10:00。专科普通类及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中职升学等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进行填报。
四川、河南、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只报考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


(三)录取
1.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录取时,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2.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
本科专业在本科普通批(C段)录取;专科专业普通类及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中职升学在高职(专科)批(F段)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四川、河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的考生,投档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四)结果查询
公安专业及其他专业录取结果均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五、学生管理和待遇
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制服,实行准警务化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专科专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核定甘肃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4〕708号)规定的标准,侦查学、治安学、警犬技术等三个本科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3800元收取,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两个本科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4700元收取。2025年新增设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司法鉴定学和应急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财政厅审定标准收取;住宿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收取。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现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财政厅最新批复的标准执行。


七、就业前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
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学生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毕业生可根据学校与有关市县公安机关、人社部门或其他政法单位等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依照学校与北京、广州、福州、深圳、兰州等地机场等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还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八、特别提示
(一)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二)公安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和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志愿填报时间(批次)不同;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如未被我校录取,有意愿继续报考我校其他专业时还须填报其他专业志愿;
(三)因我校其他专业设置特点和毕业时用人单位对男女生比例及毕业生身体条件的硬性要求,请不符合我校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及女生考生慎重报考,以免影响就业;
(四)我校招生有关事项请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公安厅及我校官网,任何以中介、组织或个人名义提供所谓“疏通关系”“保过关”“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规定程序报考,切勿上当受骗。
(五)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校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报考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学校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学校招生办电话(座机):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各专业咨询电话




教学活动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邮编:730200

十、附则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甘肃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来源:甘肃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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