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通报:

跨省联动,能源反腐再落重锤

6月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接连发布两条通报,能源领域反腐再现重大进展:

山西能源领域两高管同日落马

曹茂星: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一级业务经理,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与甘肃平凉市监委联合调查 ;

山西能源领域两高管同日落马

关小斌:晋能控股集团沁水县晋煤宏圣煤炭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高平市监委审查调查 。

两案均采取 “异地监察”模式——曹案由甘肃监委跨省介入,关案则由省内高平市监委异地办案。这种安排既避免地方干预,也暗示案件可能涉及跨区域利益链


02

人物起底:能源“实权派”的坠落轨迹


曹茂星:新能源“拓荒者”的歧路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在山西新能源板块的核心管理者,曹茂星的履历折射出行业扩张期的权力集中风险:

深耕风光项目:长期负责山西风电、光伏项目开发,主导大同、忻州等地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手握项目选址、合作方筛选等关键审批权 ;

技术话语垄断:把控设备采购与工程验收标准,在光伏组件招标、储能技术选型中拥有“一锤定音”影响力 ;

政商纽带角色:频繁对接地方政府(如2023年平定县光伏协议签约)与金融机构,成为资源分配的关键节点 。

其被查正值山西加速推进 “风光储氢”一体化战略,仅2025年河曲电厂等重大项目投资就超百亿。审批权缺乏制衡,为寻租埋下伏笔 。


关小斌:煤炭贸易“操盘手”的暗箱


与曹茂星相比,关小斌的腐败土壤扎根传统能源领域

国企子公司“一把手”:执掌晋煤宏圣煤炭物流贸易公司(晋能控股子公司),控制煤炭洗选、仓储、销售全链条 ;

业务网络复杂:公司经营范围横跨煤炭批发、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9大领域,年营收未公开但实缴资本达2000万元 ;

股东利益交织:公司由山西晋煤集团(41%)、沁水县盛融投资(39%)、晋城国投(20%)共同持股,存在国资与地方财政混合持股的结构性风险 。

其被查凸显煤炭贸易领域 “以企代政” 痼疾——本应市场化运作的物流贸易,易异化为权力寻租通道 。

03

违纪还原:项目与采购成腐败高发地


结合能源领域反腐规律,二人可能涉及三大典型问题:

① 新能源“抢装潮”中的权力变现

项目审批寻租:违规操纵风光电站土地租赁、电网接入审批,向特定企业倾斜资源(如2025年曝光的晋北项目强行上马致国资损失) ;

设备采购黑幕:在光伏组件招标中默许围标串标,收取供应商回扣(类似新力能源韩杰案手法) 。

② 煤炭贸易的“账外江湖”

虚增洗煤损耗:通过操纵煤炭洗选损耗率套取差价;

关联交易输送:以高于市场价采购亲属控制企业的矿用材料、机械设备 。

③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收受合作方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 ;

以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或长期占用合作企业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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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启示:能源反腐需破三大困局


2024年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二轮巡视已将 “重点领域廉洁风险” 列为靶心 。曹、关案暴露的深层问题,警示能源监管亟需突破:

① 审批权碎片化改革

推广新能源项目 “全生命周期监管” ,分离项目开发、审批、验收权限,切断“一人通吃”链条 ;

建立 跨省协作机制 (如曹案中甘肃-山西联动),破解地方保护主义 。

② 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督强化

对关小斌所在的 “国有参股不控股”企业 ,探索派驻监察专员制度,填补监管真空 ;

强制公开大宗商品贸易流向,利用区块链技术追溯煤炭交易全流程 。

③ 技术反腐赋能

在风光项目招标中 强制AI风控介入 ,自动识别围标串标特征;

建立 央企高管亲属经商数据库 ,动态监控利益关联(如关小斌家族是否涉足设备供应) 。

05

结语:反腐没有休止符,

能源改革需“刮骨疗毒”

曹茂星与关小斌的落马,恰逢能源转型关键期:

山西计划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达50%,而煤炭清洁化转型仍需万亿投资。

当 “双碳”目标 遭遇 腐败蛀蚀,唯有以 “零容忍”清除权力掮客 ,方能守住能源安全底线。正如中央纪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在通报中的表态——

“反腐无禁区,监督无盲区” 。

本文部分资料参考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家能源局巡视公告及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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