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朱安,鲁迅其实也是很无奈的,当初母亲很积极地位鲁迅定下这门亲事,鲁迅就感到很无奈,但也只是说要朱安放脚,其他的话即使鲁迅说了,也不能改变母亲的心意。朱安嫁过来以后,和鲁迅形同路人,一点共同话语也没有,更没有过夫妻之实,只是在外人看来,她是他的妻子,我们其实也不能苛责鲁迅,毕竟他是真的不喜欢朱安,这样一位有思想深度的文人遇到几乎和自己没有共同话语的朱安,内心也是极度痛苦的。

为此,他也表明自己的态度:“朱安是母亲选的,我会赡养她,但我不会爱她。”事实证明,鲁迅确实是这样做的。 母亲对于鲁迅来说是很重要的,和朱安结婚也是因为不想让母亲再为这件事情操心,母亲看朱安是很满意的,而她把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给鲁迅,做儿子的也只好接受,但鲁迅和朱安之间的联系也只是因为“是母亲选的”,并无其他。

在和朱安20年的婚姻生活里,两个人都是及其孤独的,但是鲁迅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和朱安离婚,即使不和她同住一屋,但是鲁迅还是会把她带在身边,和她同住一个院子。 到后来鲁迅和许广平在一起后,也和许广平搬到了上海居住,这个时候虽然身边有了自己真正爱的人,但是他也没有和朱安离婚,因为他深知如果和朱安离婚,她会过什么样的日子。所以,即使不再和朱安在一起生活,鲁迅还是会每月给她寄去生活费,鲁迅在上海,其实也只是和许广平过了短短九年的婚姻生活,之后便因病去世了,但是许广平在鲁迅去世以后,还是像之前鲁迅在世一样,每月给朱安寄过去生活费,所以,鲁迅确实也尽到了对朱安赡养的义务。

正如鲁迅所说的,我可以让她留在周家,也会一直赡养她,但真的没有办法爱她,这也是无法强求的,朱安也因此既不幸又幸运,鲁迅能做到这样,其实比起民国时期很多有风流韵事的文人们已经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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