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5号)显示,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对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据了解,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28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法人是朱桂水,注册资本为187570.0986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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