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4日电 小崧股份4日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彭国宇等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小崧股份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85%,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1条的规定。

  深交所称,小崧股份董事长彭国宇、总经理卢保山、财务总监温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第5.1.9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小崧股份是一家专业开发、制造、销售可充电备用照明产品和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的民营企业。产品包括可充电式手电筒、可充电室内外备用照明灯具、消防应急灯、可充电交直流两用台扇及落地扇等五大类产品。

  截至7月4日收盘,小崧股份报5.96元/股,总市值19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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