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4日电 4日,广东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超华)、梁健锋、梁宏、梁新贤、李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1月31日,*ST超华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亿元至3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约2.40亿元至2.90亿元。

  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约5.38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约4.24亿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该公司董事长梁健锋、总裁梁宏、财务总监梁新贤、董事会秘书李敬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超华、梁健锋、梁宏、梁新贤、李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ST超华及前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料显示,*ST超华是从事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ST超华处于停牌状态。该公司在2024年6月26日晚发布公告称,其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即将结束近15年A股上市生涯。(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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