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6月21日电 (余乃鎏、陈博)近日,《厦门市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内容主要涵盖五个大类15个项目,以加快推进该区影视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推进文化强区建设。

根据征求意见稿,思明区在支持文化影视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包括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支持影视企业实体落地、支持影视服务平台建设。

风光旖旎的思明区鼓浪屿,向来是影视剧取景好地方。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其中,符合条件的单个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将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每月每平方米可获得3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新引进规模以上影视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5%给予园区同额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影视企业在思明区影视产业园区租赁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的,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租赁、服装、化妆、道具、外联制片等服务的影视剧组拍摄服务机构,每年服务5个及以上在思明拍摄的剧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在支持影视科技企业发展方面,思明区鼓励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即鼓励企业在思明区投资或设立影视云计算、大数据、虚拟数字影音棚、人工智能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入总额(含建设改造、设备购买、升级等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影视后期制作,对引进、应用高精尖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支持的,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思明区华新路老别墅成为不少影视剧组的采景地。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在支持影视作品及其IP衍生品的创作和开发方面,包括支持思明企业参与影视创作、鼓励影视作品融入思明元素、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以及支持影视IP衍生品开发。其中,对参与重大影视作品的编剧、拍摄等工作的思明区影视企业,按其参与项目服务费的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衍生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衍生品年销售收入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在支持影视活动繁荣发展方面,鼓励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文化影视活动,其中,符合条件的单项影视会议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项展览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开展首映礼活动,符合条件的每个影视院线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区内企业在思明区举办电影展映、路演等活动,每场活动给予补贴5000元,单个企业申请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

“金鸡”落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在支持短剧发展方面,包括支持网络微短剧基地建设、鼓励网络微短剧创作、奖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等,其中,在思明区建设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的,经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基地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针对该区引进的国际国内影视产业领军企业总部、重大影视产业项目、领军创业人才、艺术家等,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研究。

“让思明区影视文化要素资源加速汇聚,影视科技产业提速发展。”思明文旅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一方面是2022年出台《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将于今年11月9日到期,另一方面是通过不断完善影视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坚持将优质企业“请进来”“留下来”,打造具有思明特色的影视文化产业集群,助力厦门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思明区吸引了不少影视行业企业前来创业发展。思明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金鸡百花电影节主办地城区,思明区近年来重点依托厦门软件园一期、二期等持续整合优势资源、集聚一流要素,加速优质影视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实现影视文化产业借势发展、蓬勃兴起,吸引了一批好项目、名企业……截至2023年11月底,思明区已拥有文化企业10985家,占厦门全市41%,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81家,占全市42%。

“出政策、搭平台、聚人才、兴产业。”思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不断完善影视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及服务体系,持续厚植产业高质量发展沃土,为影视文化产业不断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全面促进影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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