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女性患者就医时最怕什么?

7月3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当日晚上,新京报记者从上海市东方医院获悉,院方已经接到举报。目前,孙某新已被暂停工作,并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

这样的信息,让人担忧。因为在医疗场景中,患者让渡个人隐私是出于疾病诊疗的需要,前提是基于对医生执业操守的信任。但患者尤其是女性患者隐私被泄事件的频频发生,很可能击穿这种信任。

(图源:上海市东方医院官网)

2022年,山东省日照市某医院一名男性麻醉师在妇科手术时进行直播;去年,江苏昆山市某医院一名男性妇科医生,在社交平台发布女患者接受治疗时的私密部位照片;同年,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也在网上传播,都曾引起轩然大波。

此次被举报的孙某新,做得也是相当过分:2022年和2023年,他两次向举报者发送女性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视频等,且都是未打码的暴露患者隐私部位的照片;此外还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

尽管医院在最初的回应中,称举报者的举报行为是“私人恩怨”,但“私人恩怨”如果被查实,并不影响其性质的恶劣性,以及公众心目中的忧虑。患者在手术台上为何被拍照?拍摄患者隐私部位为何没人制止?患者的隐私信息为何能被随意传播?医院在此方面有无明确规范规定?

传播女患者私密部位的照片和个人信息,不仅是医德堕落的表现,败坏了医护人员的形象,更是一种涉嫌违法违规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并追责,是必然的要求。

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此外还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例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该事件中,孙某新私自拍摄患者隐私部位,并将照片和患者个人信息传播给他人,已构成侵犯患者隐私权。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吊销其执业证书。公安机关也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如果孙某新的行为被查实,可以预见,相应的处罚肯定少不了。因为此前对类似事件的处罚都很严重。比如对山东日照麻醉师妇科手术直播事件中涉事医生的处罚,就包括被刑拘、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开除等,而当地政府、卫生健康局、医院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也被追责问责。而泄露周海媚个人病历的医务工作人员符某某,也被当地公安行拘。

这些前车之鉴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地“踩雷”,这大概反应了医疗机构在法治教育上的缺失,以及在管理制度上的疏漏。作为有较多接触个人隐私部位及个人信息的特殊人群,医疗机构本应该在法治上上紧弦、在制度上多防备,让医生们不敢碰红线,更不敢踩红线,而不是状况频出,底线频频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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