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谈及网红明星,众多人对其心生羡慕。一部影视剧的片酬,抑或一场直播带货的收入,少则百万,多则高达上千万乃至过亿的天价,这使得不少普通人都怀揣着成为网红明星的梦想。 那么,在民国时期,当网红明星能否赚钱?又能赚多少呢?

今日,让我们一同聊聊民国时期的娱乐 圈轶事,瞧瞧那个时候的明星过着怎样的日子! 上世纪 20 至 30 年代,中国电影开始起步并逐步发展,诸多知名的影视明星,至今仍令人耳熟能详。 例如电影皇后胡蝶、当红女星阮玲玉,以及影歌两栖明星周璇等等。

虽说民国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众多穷苦人家连温饱都难以保障,且长年战乱,百姓颠沛流离,自然灾害频繁,可谓是饿殍遍野。然而,即便处在如此动荡的环境中,当时的电影行业(其市场主要集中于上海之类的大城市)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民国明星们的片酬依旧颇为可观。

以电影皇后胡蝶为例,她当时堪称国内最具票房号召力的明星,也是跨越民国电影默片和有声时代的演员,一生拍摄影片超 100 部,她的电影成就无疑是民国电影发展的历史见证。 这里有一个冷知识:民国时期,尚未专门设立艺人经纪公司,明星都是直接与电影公司签约合作,其背后的话语权和高收入,更多地依赖于电影公司以及所带来的作品收益,而最具价值的自然当属电影和出品公司。 所以,胡蝶的片酬绝非一般女星所能比拟,其工作月薪为 1600 元(巅峰期达 2000 元),而且她时常赴国内外参加各类影视界相关活动,这方面的花销算在工资里也是颇为不菲。

我们再来看看 1600 元意味着什么?在民国时期,1600 元足以购置一辆进口小轿车,甚至堪比地方大员(当时许多地方官员的工资都不及胡蝶的收入),而当时大厂的普通工人月收入仅 20 元,两者收入相差 80 倍,辛苦一年都难以企及女星胡蝶一个月的收入,更别提处于更底层的穷苦农家百姓了。 除胡蝶外,阮玲玉的月薪酬为 800 元,而作为后起之秀的影星兼歌手周璇,月薪在 40 至 200 元之间。电影公司对演员的工资收入均按月准时发放,从不拖欠(当然,这些与电影公司签约的明星,基本都具备品牌和收益效应,电影公司稳赚不赔,按时发放工资实属正常)。 提及周璇,或许不少人对这位民国影星感到陌生,但她演唱的《夜上海》想必很多人都听过,此曲也成为了华语乐坛的经典之作,至今仍有人翻唱。

同时,周璇的娱乐圈事业并不局限于唱歌,她出色的演技颇受不少电影公司的青睐,有传闻称其参演一部电影的片酬高达 16 根金条。 当时,就连民国大才子徐志摩,在担任编辑期间,月薪也仅 200 元。还有当时的大学教师,月收入在 160 至 600 元之间,民国时期教师的收入标准由政府制定,依照级别进行收入划分。而这些最初被称为“戏子”的人,随着电影、广播等传播渠道的发展,于民国时期一跃成为城市的新中产阶级。 其实,就个人理解而言。总体来看,民国时期的明星与高级知识分子的收入差距并非悬殊,但相较于大多数士农工商群体,依旧属于高收入群体。 不过,当下的影视明星收入,恐怕早已远超众多大学教师。并且,随着网红经济的兴起,不少明星纷纷投身直播带货行业,可谓赚得盆满钵满,这也令不少普通人期望通过成为网红明星来实现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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